《明史·何乔新》原文及译文( 二 )


乔新为人廉洁正直,他在工部负责时,曾去淮西视察 。湖巢县令阎徽年轻时向文渊从师,阎徽把金币赠给乔新 。乔新不收,阎徽说:“这是用来为我师祝寿的 。”乔新说:“你要为我父亲祝寿,通过他人送给我父亲就可以了,通过我送给我父亲就不行 。”最终没有接受 。福建市舶司宦官死了,镇守的人将他的资财分别馈送三司,唯独乔新坚持不收 。不得已,送交国库 。乔新辞官在家后,杨爱派人赠送厚礼,并且送给他做棺材的上好木料,乔新坚决不收 。
罢归后,巡按江西御史陈诠上奏说:“乔新始终保持节操,中间仅仅因为有接受亲戚馈赠(赠送)的礼的嫌疑,就被勒令辞官,(这样)进退不明的处理,实在是可惜 。请前往调查,如该官没有缺点就予以任用,如有缺点就加以慰劳,来留存对故旧的恩惠,保全进退的节操 。”朝廷不答应 。后来朝廷内外许多官员推荐(何乔新),(朝廷)最终不再起用(他) 。十五年(乔新)去世,终年七十六岁 。
【《明史·何乔新》原文及译文】江西巡抚林俊为彭韶及何乔新请求赐谥号,吏部也提出此请求 。(皇帝)下旨让呈报乔新退职的原因,给事中吴世忠说:“乔新的学问品行、处理政治事务的才能都很不错,他忠心勤奋,刚正耿直,年龄越大越如此 。”御史邹鲁挟私仇诬告他,他不为自己辨解,坦然退职归乡,闭门著书,少与人来往,士大夫没有谁不赞赏他的品行 。如果一定要考察他退职的原因,怀疑表彰贤才的原则(法则)(误用),那就如同宋代蒋之奇曾经诬奏欧阳修,胡紘之辈曾诬奏朱熹,我没有听说以一个人的私情可以废万世公论的 。”事情最终被搁置 。正德十一年,广昌知县张杰又为乔新说话,朝廷才封乔新为太子太保 。第二年赐谥号文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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