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施工合同|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九 )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 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 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 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 。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 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

第二十七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 。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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