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效能监察的工作方案( 二 )


(三)开展对收费项目的清理检查
对涉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建立收费公告机制,杜绝将行政管理部门只能变为有偿服务或者通过中介机构、社团组织强制服务或搭车收费现象发生 。定期不定期对各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纠问题,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
(四)进一步规范行业中介机构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增加其他社会服务功能
依据法律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的原则,制定监管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中介机构明确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并进行公开承诺 。依法查处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五)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德阳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中江县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以及《德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江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规划审批、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收费处罚、政策依据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公开情况 。加强对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事业部门办事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 。
(六)加强对政府优化发展环境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现有相关文件进行专项清理,不适应我镇优化发展环境的相关文件予以废除 。进一步加强对各村、场镇各部门落实镇党委、政府优化发展环境优惠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七)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
将镇重点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效能监察范畴,监督检查项目进展和业主、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 。镇纪委将对重点项目实施定人定点全程跟踪监察,关注重点环节的办事流程及效率,对业主和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和工作效率进行考核评估 。
五、工作方式
(一)部门制定方案
镇属各部门、场镇各单位及各村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神组织实施,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二)开展专项检查
各专项检查由镇纪委牵头,组织机关部门、特邀监察员和社会监督员进行 。
(三)建立立体的监督评价网络
一是发放调查问卷 。由镇纪委、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等配合,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面向企业和广大市民开展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现状的满意度调查 。分别在2011年10月和2012年8月各组织一次 。二是设立11个村及镇属各单位为作风效能和发展环境监测点,每个季度测评一次 。通过上门征求意见和召开小型座谈会的方式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对部门作风、效能方面的评议情况 。三是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公开征求评议意见 。组织社会监督员对重点部门的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评议 。四是镇纪委和便民服务中心对镇属各部门、场镇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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