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乡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二 )
3.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增强处置应变能力 。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涉及面广,问题交织、复杂,政策性强,难度较大,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凡是涉及处置报警事件信息,调动警力,运用警察手段,实施戒严、封锁道路等重大行动,都必须逐级请示,得到批准后方能行动 。
4.加强预案教育训练,提高工作人员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政策水平及业务能力 。
按照相关要求,坚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从思想上树立令行禁止,听从指挥,忠于职守的工作作风,达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要求 。在平时的工作中,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和传递工作,严格值班制度,保持车辆、通讯器材等处于良好状态,适时开展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 。
(五)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范围
1.因民族、宗教迷信问题引发的反革命闹事案件及骚乱、法轮功人员聚会练功,上省进京滋事的活动 。
2.因歹徒劫持车辆、人员导致的违法犯罪事件 。
3.因政治、政策及待遇问题导致教职工、学生及企业职工非法游行、示威、静坐、请愿以及冲击党政机关事件 。
4.因开展大中型文体活动出现的打、砸、抢等闹事事件 。
5.因
执行农村政策时引发的群众闹事事件 。
6.因土地开发、征地赔付、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闹事事件 。
7.因治安灾害事件引起的群众轰抢事件 。
(六)防范、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机构设置
镇成立防范、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邓昌艳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卢敏、人大副主席李光福、副镇长何东担任、成员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曹晋松、党政办副主任杨牧晨、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蒋泽、武装部副部长杨善春、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副主任韩学权组成 。
(七)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人员分工及力量部署
邓昌艳负责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全面指挥;卢敏、李光福负责协调工作,曹晋松负责秘密侦探及打击处理工作;杨牧晨、蒋泽、韩学权负责接待群众及信息传递和后勤保障工作 。下设处置小组,组员由镇维稳领导小组成员担任 。另设一个应急分队,分队长由杨善春担任,组员由各村及单位治安保卫组成员担任 。
(八)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基本方法
1.势态平息后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对确属无理取闹、制造借口、滋事生非、扰乱秩序、劝告无效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也可通过批评教育或建议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等方法处理 。对有犯罪嫌疑的需要方案侦察的人,依照法律程序处理 。对属于严重破坏治安秩序、触犯刑法的,依法惩处 。在具体处理时,要正确区分违法犯罪的界限,违法与违纪的界限,主要与次要的界限,主谋与一般群众的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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