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高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科学研究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二 )



1.创新团队是教研人员自愿组织的学术研究团队,不享有任何独立行政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 。创新团队依托某一系、部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可以由同一教研部门的人员组成,也可以由不同教研部门的人员组成 。

2.对获准组建的属于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的学术创新团队,学校给予不少于2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对获准组建的属于理工科研究领域的创新团队,学校给予不少于4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 。

3.创新团队资助经费分三期直接下发 。第一期(启动期)下发40%,第二期(中期考核合格后)下发30%,第三期(后期考核合格后)下发30% 。

对中期考核为不合格的创新团队,停发第二期资助经费 。对后期考核为合格的创新团队,下发第三期资助经费,如有第二期资助经费停发情况,则予以补发 。对期终考核为不合格的创新团队,停发第三期资助经费 。

4.对于确实在所属领域具有重大学术突破、开展原创性科学研究的创新团队,依据创新团队的原创性研究学术价值的高低,学校将对其加大资助力度 。对属于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的创新团队最高资助经费可达5万元;对属于理工科研究领域的创新团队最高资助经费可达10万元 。

五、创新团队业绩考核与奖励

1.创新团队按申报方向和研究计划自主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活动,学校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

2.创新团队的建设周期为3年 。

3.学校在创新团队组建1年半后,将对其进行中期考核 。完成一般核心论文1篇或其它专业刊物或学报发表论文2篇、获准立项课题1项、参加省内外学术交流2人次(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在资助经费中列支),则中期考核评价为合格 。

4.创新团队在3年内至少要完成以下科研任务,后期考核评价才为合格 。

(1)初步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有较强研究能力,学术研究特色明显,达到或接近省内外该研究领域前沿水平,在省内外有一定学术影响的研究队伍 。

(2)论文要求 。下列条件之一:①国际一类权威论文、国际二类权威论文或国内一类权威论文1篇;②国内一般核心论文3篇或国内二类权威论文2篇;③国内一般核心论文2篇或国内二类权威论文1篇,其它专业刊物或学报发表论文4篇 。

(3)科研项目要求 。获准立项省级科研项目1项或市级课题2项或校级课题2项(其中1项须为校级重点课题) 。如获准立项国家级项目,则论文要求可免去 。

(4)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至少4人次以上 。

5.创新团队科研成果按以下规定确认:

(1)只有围绕创新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并以团队成员集体署名(不少于2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方可认定为创新团队取得的成果 。同时,创新团队成员的科研成果必须是在团队成立之后完成,并且在考核周期内公开发表的,才计入创新团队考核周期内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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