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创卫实施方案( 五 )



(14)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建设和管理公厕 。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 。其中公共汽车首末站、旅游景点、繁华街道、重点地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设置的公厕应不低于二类标准 。全镇二类以上公厕比例≥10%,基本消灭旱厕 。

(15)街道路面平整,无污水坑凹,路边沟渠畅通,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杂土暴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挂衣物、乱写乱画、乱贴及随地吐痰现象;沿街标语、广告、门牌、门匾灯箱设置规范完整;临街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沿街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街、巷做到定时清扫,随时保洁;积极推行灯光亮化工程 。

(16)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从业人员自身卫生管理好 。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给水排水、防蝇防鼠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辖区内无马路市场和无证、占道经营 。

(17)新建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所属街道、小区有花、有草、有行道树,基本消灭裸露地面,主要街道有适量的街头绿化美化景点,建成一批花园式单位 。

(18)建筑工地管理组织健全,卫生制度落实,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车辆运输无遗洒、滴漏;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工地设置的临时厕所经常保持清洁,基本无蝇蛆 。

(19)远离镇区,独成体系的区,应有相应的垃圾、粪便处理系统,建设和管理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80%和70% 。

4、环境保障

(20)近两年内全镇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基本上无严重污染源,个别污染严重的企业已有近期搬迁计划,并且经费落实 。

(21)大气悬浮微粒年日产均值(TSP)≤0.350毫克/立方米 。

(22)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8分贝,汽车禁鸣达到全市有关规定 。

(23)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 。

(2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

(2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并且无工业危险废物排放 。

(26)辖区内无超五类的黑臭水体 。

5、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

(27)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有监督,检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合格率≥95% 。

(28)旅馆、美容美发、歌舞厅、公共浴池、游泳池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各项卫生工作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要求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