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绩效考核方案( 四 )



额外工作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对于每项额外工作均由财务部开出报告单,详细列出工作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应达到标准、时间进度等内容,月底对每一项额外工作报告进行考核评定,计算出每一个财务人员的额外工作得分,重新加权计算计入考核总得分 。(《额外工作报告单》附后)

1、指令性额外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创造性工作分别在指令性工作得分基础上加10%)

⑴、特别重要性工作(A级)为60分;

⑵、较重要性工作(B级)为50分;

⑶、一般重要性工作(C级)为40分;

⑷、一般性工作(D级)为30分;

⑸、零星性额外工作(E级)视工作量大小为10~20分 。

注:特别重要性工作:指被公司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能够为公司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增较大效益等工作;较重要性工作:指被公司领导重视,并能够为公司或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增公司效益等工作;一般重要性工作:指被公司分管领导重视,并能为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等工作;一般性工作:指为更好地开展本部门或本中心的工作,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并受到部门领导认可的工作;零星性额外工作:指部门或中心内部临时安排,且属正常岗位职责以外的零星性工作 。

2、额外工作的分配方法

为了提高工作分配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真正体现“能者有其劳、劳者有其酬”的竞争氛围,同时又能增强财务部的团队协作精神,额外工作实行一人承担和几个人共同协作相结合,领导指令、主动承担和招标方式相结合等 。

3、对于额外工作的完成情况考核

额外工作按计划进度完成,且符合目标要求者得到相应分数 。未按计划进度完成者,超过第一天扣除该项分数的50%,超过第二天扣除该项分数的30%,超过第三天扣除该项分数的15%,超过第四天扣除该项分数的5% 。

对于承担的额外工作,因个人主观原因未按时完成,如对公司或本部门造成影响的,除应得分给予相应扣除外,还将视其影响程度再给予一定分数的处罚 。若对公司有影响的,再处罚责任人该项工作应得分数的100%;若对本部门有影响的,再处罚责任人该项工作应得分数的50%;若对中心有影响的,再处罚责任人该项应得分数的25% 。

对于一项工作分别由几人共同完成的,每个人分别平均承担本项工作的责任,工作完成后,并享有本项工作的平均得分 。

㈢其他考核事项

1、奖励事项

⑴关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一次奖2分;被部门采纳者,一次奖1分 。⑵积极钻研业务知识,改进本部门或本中心业务管理方法或完善管理程序,使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者,对于未列入额外工作项目的,使部门工作提高的,一次奖4分,使中心工作提高的一次奖2分,同时分别奖中心负责人1分和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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