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公寓|推进农民公寓房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近几年来 , 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 , 特别是随着“两区”及各镇工业小区建设的持续推进 , 土地作为经济发展不可缺失的基本要素被大量占用 , 部分农民失去了土地 , 并衍生出“失地”、“失业”、“失房”等现象 , 造成新的弱势群体和不稳定因素 。网23http://因此 , 如何实现经济发展和保护动迁农民利益相统一 , 已成为当前我市贯彻科学发展观 , 实现“两个率先”过程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去年6月 , 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 , 启动农民公寓房工程 , 这无疑为解决这个问题找到了一条十分现实而有效的途径 , 让动迁农民看到了安居乐业的希望 。
一、农民公寓房建设基本情况
自去年6月起 , 根据《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苏府[2003]66号)文件精神 , 市政府就我市宅基地管理先后下发了太政发[2003]79号《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宅基地管理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79号文件)和太政发[2003]99号《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99号文件) , 
对宅基地管理进行了调整和改革 , 明确规定“凡在本市市、镇规划区、两区(港区、新区)规划区、各镇开发区内因开发建设需要和市、镇规划区以外因社会公益事业、经济建设需要成片开发所涉及被拆迁的农户住宅 , 一律采取预拆迁办法 , 预先按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 并以公寓式定销房进行安置 。”之后 , 迅速召开相关会议 , 启动农民公寓房工程 。至今年5月 , 全市共规划农民公寓房小区18个(不包括南效新城区的3个小区) , 规划建筑面积501万平方米 , 占地5270亩;动建面积约92万平方米 , 占地1080亩 , 可安置农民拆迁户4150户左右 。(详情见表一)
【农民公寓|推进农民公寓房建设的调查与思考】我市的农民公寓房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启动早 。2003年5月19日《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后 , 市政府随即组织开展实施 , 2003年7月1日起即在全市启动农民公寓房工程 。为了及早动工 , 大多数工程采取边建边办或先建后办的办法取得基建手续 。二是速度快 。各地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迅速组织实施 。至今年5月 , 在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 , 农民公寓房动建面积已达92万平方米 。三是机制新 。建设农民公寓房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 各地通过政府推动 , 市场运作等手段来缓解资金困难 。99号文件规定“允许在小区内预留10%的土地通过公开拍卖方式用于商业房产开发 。”全市除新区采取代建房外 , 其他均采取中标企业垫资建造 , 竣工后各地政府回购的办法建设 。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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