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现场处置方案( 二 )



4、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 。

5、如遇外人围观,则应安排专人维持现场秩序 。


篇二:触电现场处置方案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触电事故 。

1.1.1 电气设备没有接地或接零保护;

1.1.2 电气设备内部故障;

1.1.3 电源线接头裸露;

1.1.4 作业区域内有高压带电设备;

1.1.5 施工区域内无避雷设施;

1.1.6 作业人员违规操作 。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电气设备发生接地短路;

1.2.2 高压线发生坠落;

1.2.3 地下电缆铠甲破损或被压断;

1.2.4 操作个人防护用品不齐全;

1.2.5 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电气设备;

1.2.6 雷雨气候在树下躲避 。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安全监察部设立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

2.4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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