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施工防火方案( 四 )



9.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

四、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

3.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

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

5.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

6.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

7.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

8.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

五、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24M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

2. 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 。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

3. 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

4. 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范文网)

5.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

六、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

2.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