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贩子逃跑摔骨折竟索赔38万,法院判决竟然是这样的!
2019年 , 北京积水潭医院发生了一起特殊的纠纷 。
韩某是一名屡教不改的号贩子 , 就在事发前不久 , 他刚刚因为在北京积水潭医院倒号而受到行政处罚 , 医院的保安人员都已经认识他了 。
2019年6月27日 , 刚刚因为倒号被处罚不久的韩某 , 又一次来到北京积水潭医院门诊挂号大厅游荡 。
韩某后来辩称自己是来看病的 , 但却并不挂号就诊也不去分诊台咨询 , 而是在挂号大厅晃来晃去 , 时不时和患者及家属们交谈 , 身上还带着一堆“代办北京各大医院专家号”的小卡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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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 , 那段时间 , 北京积水潭医院正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发布不久的《北京市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 , 对号贩子采取整治行动 。
根据医院要求:对于没有进入院区的号贩子 , 保安要进行驱离;对进入医院院区的号贩子 , 则要进行盘查和留滞 , 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
韩某是一名屡教不改的号贩子 , 医院保安已经认识他了 。 事发当日 , 韩某出现在医院门诊大厅后便引起了医院中控室的注意 , 并通知保安杨某去拦截盘查 。
号贩子韩某见到保安之后 , 撒腿就跑;保安杨某则在后面追 。
由于过度慌乱 , 号贩子逃跑时多次摔倒 , 被保安追上 。 在保安用手臂拦截时摔伤 , 导致踝关节和胫腓骨骨折 , 被鉴定为轻伤一级 。
【号贩子逃跑摔骨折竟索赔38万,法院判决竟然是这样的!】事后 , 公安部门调查认为不构成刑事案件 , 不予立案 。
号贩子韩某将保安、保安公司及北京积水潭医院共同诉至法院 , 索赔38万余元 。
今年4月28日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 法院审理认为:
保安员杨某根据医院中控室的指挥 , 对可疑人员进行查证和控制 , 处置得当 , 应当予以肯定 , 其行为并无过错 , 不应对韩某受伤承担责任 。 原告的诉讼请求 , 缺乏法律依据 , 法院不予支持 。 保安员杨某处置得当 , 不应对韩某受伤承担责任 。
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林涛掷地有声的说:我们肯定了保安员的工作 , 实际上也是为了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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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 , 可以说令人倍感舒适 。
我不知道大家是否有一种感觉:最近这两年 , 中国的法律部门逐渐开始变得接地气了 。
法律是做什么的?
对这个问题 , 我想很多人会给出一个最质朴的回答:法律是惩恶扬善的 。
这个回答未必全面和精准 , 但却是大众社会对正义的最基本追求 , 也是对法律的最基本期望 。
但是 , 这些年发生在现实中的一些事情 , 却令我们对法律到底能不能始终惩恶扬善开始心怀疑虑 。
这些年 , 我们越来越提倡文明 , 提倡进步 , 提倡人权 , 提倡保护隐私 , 这本是好的 。
但在现实中 , 却时常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我们对坏人保护的越来越好 , 我们对罪犯的权益越来越重视 。 同时 , 被害者严惩罪犯的诉求实现起来却越来越困难 , 被害者家人的感受却被越来越被漠视 。
甚至 , 连杀人偿命这种人类最基本的公平 , 都被某些被西方“先进”思想洗脑的法律人视为愚昧落后 , 吵闹着要废除死刑 。
在有些被西方思想洗脑的人眼里:对好人好不是保护人权 , 对坏人好才是保护人权;对好人好不是文明 , 对坏人好才是文明;对好人好不是进步 , 对坏人好才是进步 。
我们本该对作恶者昭示法律的铁血与无情 , 对被害者表现悲悯与同情 。 但现实是我们很多法律人却总是对作恶者表现悲悯与同情 , 对被害者昭示法律的铁血与无情 。
前两年的时候 , 某医院的一位产科医生 , 被醉酒家属寻衅殴打 , 医生被迫自卫 , 将对方打倒在地 。
本来一件是非曲直非常清楚的事情 , 处理的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 。
有执法人员认为:在醉汉倒地后 , 这位医生没收住手 , 又给了对方一拳 。 因为这“多余”的一拳 , 医生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 而属于“互殴” 。
如果定性为互殴 , 那就得同时追究双方责任 , 医生得被拘留 。
结果 , 酒后寻衅滋事的患者家属 , 气焰极其嚣张 , 整天去派出所要求拘留医生 。 而医院则忍气吞声 , 又是给患者安排单间又是给医生做工作给打人者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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