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博士帮丈夫落户北京,约定“离婚要赔1000万”,法院判了

中国妇女报 博士帮丈夫落户北京,约定“离婚要赔1000万”,法院判了

白女士手中持有家属进京落户指标 , 为此 , 和丈夫胡先生签订了一份“落户协议” , 约定帮丈夫落户 , 但如双方离婚 , 丈夫要补偿妻子1000万元 。 后二人婚姻走到尽头 , 白女士依据协议起诉 。 近日 ,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决二人离婚 , 但认定该协议无效 , 男方每月应支付抚养费5000元 。
白女士和胡先生曾是一对令人羡煞的校园情侣 。 白女士学习成绩优异 , 博士毕业后继续攻读博士后 。 胡先生则选择了硕士毕业后留京工作 。 很快 , 二人登记结婚 , 组建了小家庭 。 婚后第二年 , 白女士博士后出站 , 同时得到了一份“福利”——不仅白女士本人可以落户北京 , 作为配偶的胡先生也可以随之落户 。 谁知 , 这本是皆大欢喜的一桩乐事 , 却成为二人矛盾的导火索 。
原来 , 胡先生本来也有机会拿到北京户口 , 但是为家庭大局考虑 , 既然妻子以后能落户 , 自己就负责赚钱养家好了 。 于是 , 胡先生转而选择了一家高薪企业 , 放弃了落户机会 。 白女士却认为 , 胡先生并没有充分重视自己为其落户作出的努力 , 于是二人大吵一架 。
最后 , 白女士提出 , 如果想让这个家庭继续走下去 , 需要胡先生给一个承诺 。 于是 , 白女士拿出了写好的“落户协议” , 内容为:胡先生随白女士博士后出站落户北京 , 如果双方离婚 , 胡先生给白女士补偿款1000万元 。 本协议负有法律效力 。
胡先生为了缓解家庭矛盾 , 匆匆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
可最终 , 二人因为常年积压的矛盾 , 选择到法院诉讼离婚 。
经审查相关证据及询问签约过程 , 法院认为 , 该份“落户协议”属于关于经济补偿的约定 , 从其签订过程及协议内容看 , 既非双方对夫妻财产的约定情形 , 也非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 因此白女士主张依此处理夫妻财产分割 , 无法律依据 , 驳回了该项诉讼请求 。
法官说法
“忠诚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婚姻是以双方感情为基础缔结的身份关系 。 我国法律实行结婚自愿、离婚自愿的基本原则 。 夫妻双方之间签订的类似协议只能是对双方共同财产的约定 , 无法对结婚、离婚行为进行约束 。
法官指出 , 该起案件中的“落户协议”与近年兴起的“忠诚协议”有相通之处 。
近年来 , 夫妻间签订“忠诚协议”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 一般来说 , “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在婚后达成的、要求违反忠实义务的一方必须实施一定行为的约定 。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是否有效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 , 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 , 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 , 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 , 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 , 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 。
法官分析道 , 如果法院受理此类忠诚协议纠纷 , 主张按忠诚协议赔偿的一方当事人 , 既要证明协议内容是真实的 , 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 , 又要证明对方具有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 , 可能导致为了举证而窃听电话、私拆信件 , 侵害个人隐私权 , 甚至夫妻之间的感情纠葛可能演变为刑事案件 , 其负面效应不可低估 。
另外 , 赋予忠诚协议法律强制力的后果之一 , 就是鼓励当事人在婚前签订一个可以“拴住”对方的忠诚协议 , 这不仅会加大婚姻成本 , 而且也会使建立在双方情感和信任基础上的婚姻关系变质 。
并且 , 忠诚协议实质上属于情感、道德范畴 , 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当然好 , 如违反忠诚协议一方心甘情愿净身出户或赔偿若干金钱 , 为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经济上的代价 。 但是如果一方不愿履行 , 不应强迫其履行忠诚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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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作者:高健 王晓丹)、检察日报正义网
【中国妇女报|博士帮丈夫落户北京,约定“离婚要赔1000万”,法院判了】审核/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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