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广西南宁:涉案金额17亿!刘恩英等十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宣判( 二 )



在共同犯罪中 , 刘恩英、刘译荷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 其中刘恩英为主犯 , 刘译荷为从犯 。 姚塔尔、于峰、杨洋、顾婷婷、陆缪、李晓舒、张翔、苑自龙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层面与刘恩英、刘译荷构成共同犯罪 。 其中 , 姚塔尔、于峰二人均起主要作用 , 是主犯;顾婷婷、陆缪、李晓舒、张翔、苑自龙、杨洋起次要和辅助作用 , 是从犯 。
刘译荷、于峰、杨洋、顾婷婷、陆缪、李晓舒、张翔、苑自龙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 , 其中张翔系主动投案 , 构成自首 。 本院决定对刘译荷、于峰、杨洋、顾婷婷、陆缪、李晓舒、张翔、苑自龙从轻处罚 。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 , 南宁市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来源:南宁中院微信公众号
撰稿:蒋治清 摄影:叶鑫
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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