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行时 紫丝带妈妈:我的孩子被亲人“夺”走了( 二 )



2019年12月 , 张心悦以监护权纠纷为由 , 将笑笑的父亲范先生、爷爷奶奶告上了了法院 , 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犯原告的监护权行为 。


刘欣律师说 , 常见的是在离婚诉讼中 , 父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 张心悦的案件不同 , 她和范先生是婚姻存续状态下 , 不能直接起诉争夺抚养权和探视权 , 所以请求法院判令行使母亲的监护权 。


从法律意义上 , 诉讼期间 , 张心悦依旧是孩子的监护人 。 就算败诉 , 也享有探视权 。 张心悦说 , 自从2020年3月起 , 范先生删除了她的微信 , 彻底断绝了自己和儿女见面的可能 。
【法治进行时|紫丝带妈妈:我的孩子被亲人“夺”走了】
 此案历经两审 , 一审法院认为:张心悦、范先生处于婚姻存续期间 , 夫妻双方对子女均有监护权 , 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 范先生享有对女儿的监护权 , 驳回了张心悦诉讼请求 。 张心悦不服 , 提起了上诉 , 经审理 , 二审法院认为:监护方式出现一定变化 , 并不导致张心悦丧失对笑笑的监护权 , 法院建议原被告妥善处理成年人之间的矛盾 , 以最有利于笑笑的原则共同履行监护职责 。 2021年3月26日 , 二审法院 , 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


张雪梅 ,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 张雪梅说 , 不管是在婚内 , 还是离婚 , 争夺孩子的监护权、探视权、抚养权 , 以及抢夺孩子、藏匿孩子的行为 , 近年来时有发生 。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 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 , 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可予优先考虑 。 ”张雪梅说 , 由于这一规定 , 让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 , 成为一些父母争夺抚养权的手段之一 。



张雪梅曾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七百多份离婚诉讼判决书进行分析:约有12%的离婚案中 , 出现过父母一方藏匿孩子的情况 , 张雪梅说 , 真实的比例应高于这个数字 。

 张雪梅说 , 很多抢夺藏匿孩子的人 , 解释通常用“爱孩子、给孩子良好的生活环境、教育环境”等借口来解释自己的行为 , 根本不顾及孩子的内心感受和处境 。

2019年10月 , “紫丝带妈妈”维权群体进入大众视野 , 他们想见到孩子 , 却无计可施 。 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 , “紫丝带妈妈”不断发出呼吁 , 反对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 , 呼吁完善对抚养权和探视权的司法保障 。


朱莉 , 一位南京妈妈 , “紫丝带妈妈”的负责人 。 朱莉用了四年时间 , 让儿子回到了自己身边 , 是为数不多的成功维权的妈妈 。 朱莉想要用自己的经历呼吁妈妈们把法律吃透 , 在有限的空间里 , 尽可能的为自己争取利益 。


朱莉介绍 , 现在微信群有200多人 , 她们当中被藏匿的孩子分两个年龄段 , 2岁以下和3至6岁 , 最小年龄为出生一个星期 , 藏匿时间最久长达10年 。


在“紫丝带妈妈”维权群里 , 大家探讨办法 , 向社会各界求助 , 希望针对婚姻中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得到关注 , 推动法律的完善 。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中 , 增加了原则性的规定 , 明确: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 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同时 , 针对抢夺、藏匿子女的违法行为 , 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 ”张雪梅说 , 这是我国第一个有关禁止藏匿未成年人子女的明文规定 。
一边是立法的推动 , 另一边 , 无数紫丝带妈妈还在维权的路上 。 据了解 , 目前 , 张心悦和范先生的离婚诉讼正在进行 , 张心悦将努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


无论怎样 , 孩子是夫妻之间感情的结晶 , 不是某一方用来交易的筹码 。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 应该让两双手共同托起他们的未来 , 而不是用两只手自私的损害他们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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