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说法 亲身经历告诉你,监狱打架与不参加改造的后果(破坏监管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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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说法 亲身经历告诉你,监狱打架与不参加改造的后果(破坏监管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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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和大家详细讲述了以亲身经历告诉你 , 看守所打架的后果(破坏监管秩序罪)
今天就和大家讲述下在监狱里 , 如果打架或不服从管理的“后果”将会是怎样?监狱和看守所一样 , 是国家执法机关 。 监狱是罪犯服刑改造的监管场所 , 隶属于省监狱管理局 。 而监狱罪犯的减刑假释申请则由监狱所在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裁定 。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监规38条)监狱一般关着什么样的罪犯呢?按现行有关规定 , 剩余刑期三年以上至死缓的罪犯都应当在监狱服刑 。 监狱的管理规定会收录在“监规三十八条”内 , 也叫《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 。 这在监狱几乎是人人都会倒背如流的 , 为什么呢?因为这是想减刑假释条件之一 , 如果抽查到不会背的话 , 将会取消当前申报减刑假释的申请 。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88号令发布的《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共计5章38条 , 规范内容如下:
第一章 基本规范
第一条 拥护宪法 ,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监规纪律 。
第二条 服从管理 , 接受教育 , 参加劳动 , 认罪悔罪 。
第三条 爱祖国 , 爱人民 , 爱集体 , 爱学习 , 爱劳动 。
第四条 明礼诚信 , 互助友善 , 勤俭自强 。

第五条 依法行使权利 , 采用正当方式和程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
第六条 服刑期间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超越警戒线和规定区域、脱离监管擅自行动;
(二)不私藏现金、刃具等违禁品;
(三)不私自与外界人员接触 , 索取、借用、交换、传递钱物;
(四)不在会见时私传信件、现金等物品;

(五)不擅自使用绝缘、攀援、挖掘物品;
(六)不偷窃、赌博;
(七)不打架斗殴、自伤自残;
(八)不拉帮结伙、欺压他人;
(九)不传播犯罪手段、怂恿他人犯罪;
(十)不习练、传播有害气功、邪教 。
第二章 生活规范
第七条 按时起床 , 有秩序洗漱、如厕 , 衣被等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
第八条 按要求穿着囚服 , 佩戴统一标识 。
第九条 按时清扫室内外卫生 , 保持环境整洁 。
【以身说法|亲身经历告诉你,监狱打架与不参加改造的后果(破坏监管秩序罪)】第十条 保持个人卫生 , 按时洗澡、理发、剃须、剪指甲 , 衣服、被褥定期换洗 。
第十一条 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 , 爱惜粮食 , 不乱倒剩余饭菜 。
第十二条 集体行进时 , 听从警官指挥 , 保持队形整齐 。
第十三条 不饮酒 , 不违反规定吸烟 。
第十四条 患病时向警官报告 , 看病时遵守纪律 , 配合治疗 。 不私藏药品 。

第十五条 需要进入警官办公室时 , 在门外报告 , 经允许后进入 。
第十六条 在野外劳动现场需要向警官反映情况时 , 在三米以外报告 。
第十七条 遇到问题 , 主动向警官汇报 。 与警官交谈时 , 如实陈述、回答问题 。
第十八条 在指定铺位就寝 , 就寝时保持安静 , 不影响他人休息 。
第三章 学习规范
第十九条 接受法制、道德、形势、政策等思想教育 , 认清犯罪危害 , 矫治恶习 。
第二十条 接受心理健康教育 , 配合心理测试 , 养成健康心理 。
第二十一条 尊重教师 , 遵守学习纪律 , 爱护教学设施、设备 。
第二十二条 接受文化教育 , 上课认真听讲 , 按时完成作业 , 争取良好成绩 。
第二十三条 接受技术教育 , 掌握实用技能 , 争当劳动能手 , 增强就业能力 。
第二十四条 阅读健康有益书刊 , 按规定收听、收看广播电视 。
第二十五条 参加文娱活动 , 增强体质 , 陶冶情操 。
第四章 劳动规范
第二十六条 积极参加劳动 。 因故不参加劳动 , 须经警官批准 。
第二十七条 遵守劳动纪律 , 坚守岗位 , 服从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 。
第二十八条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 , 不违章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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