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小厨 福建发生一起事件,位置在福州:离柜概不负责,这1万我的!

颜小厨 福建发生一起事件,位置在福州:离柜概不负责,这1万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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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小厨|福建发生一起事件,位置在福州:离柜概不负责,这1万我的!】颜小厨 福建发生一起事件,位置在福州:离柜概不负责,这1万我的!

福建发生一起事件 , 位置在福州:离柜概不负责 , 这1万我的!
福建建宁一男子在银行取钱时 , 银行职员不小心多给了一万元 。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号 , 何某持卡到福建省建宁县某银行取款四万元 , 银行工作人员受理业务后 , 因工作失误从后侧钱箱内拿出五万元支付给何某 , 何某取款后离开银行 。

后银行工作人员在对账时发现短款一万元 , 经工作人员回忆并查看监控图片发现多给了何某一万元 。 之后该银行负责人多次联系何某 , 要求返还该笔款项 , 何某拒不承认并拒绝返还 。
无奈之下 , 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 , 将何某诉至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 。 案件审理过程中 , 何某不承认自己多收取一万元款项 , 但对其办理取款四万元业务无异议 , 并认可一家人民币为一万元的事实 。 建宁法院认为 , 银行提供的三张图片截图及图片 。

图像显示 , 银行工作人员从钱柜内取出五砸人民币 , 放置何某瞬间的血管口 , 何某于十时二十五分十八秒将四张人民币放进袋子 。 十时二十五分二十五秒 , 何某又将一张人民币放进袋子里 。

上述证据可以证明何某办理取款四万元业务 , 而银行工作人员支付了五万元 , 何某实际取走的五万元 , 何某却指出银行柜台上写了离柜 , 概不负责 。 建宁法院审理认为 , 何某多收取该一万元款项没有法律依据 , 其作为得利人获得了该利益 , 建宁县某银行受到损失 , 此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 何某应对银行的损失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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