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刑拘!美食博主竟吃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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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 , 海南警方就“美食博主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发布通报:
琼海警方已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 , 请广大网友珍惜、爱护濒危野生动物 , 切勿以身试法 。
同时 , 希望各大短视频平台及相关互联网行业增强社会责任感 , 恪守底线 , 切实提高发布者和平台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

琼海警方通报:2021年5月7日 , 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 , 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 , 于5月6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 。 潭门海岸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 , 查明该微博博主邹某壮 , 男 , 35岁 , 海南省昌江人 , 系厨师兼美食博主 , 并迅速传唤邹某壮和购买“法螺”的吴某清(男 , 福建人 , 46岁)到所配合调查 。
经查 , 吴某清于2021年4月26日12时许 , 在琼海市潭门镇富港街港达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 , 从店主符某业(男 , 34岁 , 海南琼海人)处购买了一只法螺(约15厘米长 , 螺壳大部分为橘红色) , 然后在海鲜市场购买其他海鲜后 , 驾车返回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 , 将其购买的法螺赠送给其朋友邹某壮 。 随后邹某壮于4月27日将该法螺放入盘中清蒸 。 烹饪好后 , 在其朋友协助下录制食用法螺视频 。 5月6日 , 邹某壮将所录制视频发布在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 。

2021年5月8日 , 琼海警方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清、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 。 目前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
\"法螺”是什么据了解 , 法螺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作为长棘海星的天敌 , 是珊瑚的“保护神” 。



而有多位网友爆料 , 在法螺(同凤尾螺)进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审核期间 , 该博主就食用过一次 , 且网友已轮番提醒 。



推荐:海南政法网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刑拘!美食博主竟吃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声明:本文转自@海南警方、琼海警方、中国青年报 , 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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