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说人心 案发药店:女子被41岁男子强奸致死

猫眼说人心 案发药店:女子被41岁男子强奸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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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说人心 案发药店:女子被41岁男子强奸致死

1月3号夜里 , 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城区内的一家药店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 根据知情人报案 , 死者今年年仅23岁 , 是该药店女员工 , 接到报警后 , 当地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处理 , 并且连夜对周边环境和监控探头进行摸排 。


为了防止嫌疑人逃窜 , 警方在汽车站 , 火车站和机场迅速布置警力 , 经过警方连夜奋战 , 将目标锁定在一名男子身上 , 最终警方发现该名男子在作案以后并没有迅速离开本地 , 经过一个昼夜的奋战 , 该名男子在面馆就餐的时候被抓捕归案 , 从案发到破案 , 一个用时16个小时 ,
经过审讯 , 该名男子属于外来务工人员 , 籍贯贵州 , 今年41岁 , 常年一个人在外务工 , 家里有老婆孩子 , 但是和妻子常年两地分居 , 男子对于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 并交代了作案的整个过程 ,
在1月3号夜里11点 , 男子一个人到药店准备买药 , 发现药店里只有一名女员工在值夜班 , 也没有其他客人 , 男子突然产生了邪恶的念头 , 随后走出药店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 , 确定外围也没有人 , 再进入药店实施强奸 。
【猫眼说人心|案发药店:女子被41岁男子强奸致死】根据男子交代 , 自己当时只是想要发泄一下 , 没想到对方拼死反抗 , 自己也没想到情况变得这么糟糕 。
至于作案动机 , 男子对警方供述 , 自己一个人常年在外打工 , 和老婆聚少离多 , 造成了长期的性压抑 , 面对值夜班的药店女孩 , 实在忍不住就起了歹心 , 最终犯下不可饶恕的过错 。

本案为实际案例 , 情节有出入 , 已做增删 , 仅供法律探讨 。
在上述案例中 , 根据案例实际情况来看 , 男子实施了强奸 , 导致周某死亡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六)规定 , 适用强奸罪加重处罚情节 , 也就是对男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亡 。
当然 , 男子涉嫌强奸致人死亡 , 系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亡 。 男子持菜刀对周某实施胁迫 , 使周某处于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 , 与其发生性关系 , 涉嫌了强奸罪 。

讲到这里 , 又有人问这个动机是什么呢?其实从男子身揣菜刀来看 , 其犯罪动机可能是实施抢劫 , 当男子进入药店后 , 看到独自值班的周某长相漂亮后 , 临时起意 。 现在 , 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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