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醉酒骑自行车也算酒驾吗?违法吗?



国内|醉酒骑自行车也算酒驾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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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骑自行车也算酒驾吗?
这看似是一个闲得蛋疼的问题 , 却很有意义 。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 , 我们首先需要明晰相关改变和法律规定 。
什么是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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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是饮酒驾驶的简称 , 我国对此有专门的规定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4年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规定:
酒驾 , 即饮酒驾车 , 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浓度(BAC)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 , 而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
醉驾 , 即醉酒驾车 , 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浓度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0.08%)的驾驶行为 。
显而易见 , 醉酒骑自行车如果算是涉酒驾驶 , 也应该算醉驾 , 而不是酒驾 。
这一点非常重要 。
因为 , 酒驾与醉驾属于存在巨大不同的违法行为 , 酒驾属于刑事犯罪 , 需要面临刑事处罚;而酒驾则仅需要接受行政处罚 。
按照一般的说法 , 醉驾是要“留案底”的 , 会遗留诸多“后遗症” 。
涉酒驾驶的法律处罚
根据2011年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 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处10日以下拘留 , 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 处15日拘留 , 并处5000元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 , 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 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 醉驾是与纵火、投毒等犯罪行为一起列在刑法所有罪名第二等的“ 危害公共安全罪”中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第二款规定 ,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处拘役 , 并处罚金 。
更具体来说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BAC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醉酒驾驶机动车 ,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 , 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
也就是说 , 在刑法中 , 醉酒驾驶属于 “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危险驾驶罪”的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 需要接受刑事处罚 。
自行车算“车辆”?
有人说了 , 你东拉西扯这么多 , 跟“醉酒骑自行车”有关系吗?
还的确没有直接关系 。
因为 , 以上介绍的仅仅是涉及“酒驾”“醉驾”的法律认定和处罚 。
而“醉酒骑自行车”另一个关键问题是 , 法律是否认定自行车为上述《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的“车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 显而易见 , “车辆”应该限于“机动车” 。
那么 , 什么是法律认定的机动车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
“机动车” , 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 , 在“”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 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电动车等 。
也就是说 , 自行车不算机动车 , “醉酒骑自行车”也不算醉驾 。
但是 ,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 , 同样是“骑” , 醉酒骑电动自行车就麻烦大了 , 理应属于醉驾 。
“醉酒骑自行车”就没人管了吗?
既然“醉酒骑自行车”不适于酒驾、醉驾 , 这种行为就没有人管了吗?
当然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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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骑自行车”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 或其他有关交通管理规章的“交通违章”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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