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 喜茶起诉“熹茶”获赔4万元,后者未到庭缺席审理

九派新闻 喜茶起诉“熹茶”获赔4万元,后者未到庭缺席审理

近日 , 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严志鹏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 , 原告为喜茶关联公司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被告为严志鹏 , 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 。
案号为(2020)沪0104民初7394号 , 审理法院为上海市徐汇区法院 。
原告诉称 , 美西西公司系涉案商标的权利人 , 经营知名茶饮品牌“喜茶” 。 2019年8月 , 美西西公司发现严志鹏在美团外卖平台上经营一家名为“熹茶(徐汇万科店)”的店铺 , 其经营页面上有小人喝茶图像和“熹茶”字样 , 产品包装袋及奶茶杯子上也使用了小人喝茶图案 , 与美西西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 , 店铺评论区显示有大量消费者认为是真喜茶而进行了购买 。 为维护自身权益 , 美西西公司诉至法院 。 严志鹏未答辩 。
喜茶 。 来源丨喜茶官网
武汉晨报记者注意到 , 被告严志鹏经公告传票送达 , 未到庭应诉 , 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
法院认为 , 美西西公司系涉案商标专用权人 , 其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 容易导致混淆的 , 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
本案中 , 严志鹏经营的饮品店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咖啡馆;餐馆”属相同服务 。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 商标的使用 , 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 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 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
严志鹏在“美团外卖”平台上经营的饮品店店名、商品名称、饮品包装上使用小人喝茶图案及“喜茶”或“熹茶”字样用于识别商品来源 , 构成商标性使用 。 其中 , 店名及包装上使用的小人喝茶图案与第XXXXXXXX号商标相同;店名中“熹茶”与第XXXXXXXX号商标近似 , 容易使相关公众造成对商品来源的误认;商品名称中“喜茶”与第XXXXXXXX号商标相同 。
严志鹏侵害了美西西公司对第XXXXXXXX号、第XXXXXXXX号注册专用权 , 依法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
本案裁判结果为被告严志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0000元等 。
天眼查显示 , 喜茶HEYTEA起源于广东江门一条名叫江边里的小巷 ,原名皇茶royaltea(为了与层出不穷的山寨品牌区分开来 , 故全面升级为注册品牌喜茶HEYTEA) 。 喜茶为芝士奶盖首创者 , 有别于市面上制作粗糙、茶汤廉价的传统奶盖 , 喜茶专注于呈现来自世界各地的优质茶香 , 风靡珠三角地区 。 隶属于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九派新闻|喜茶起诉“熹茶”获赔4万元,后者未到庭缺席审理】武汉晨报记者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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