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 阳光底下有阴影,男子也要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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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底下有阴影 , 男子也要保护好自己!
问法网获悉 , 4月25日 , 浙江武义县警方发布一警情 , 30岁男子罗某趁对方上厕所之际向其奶茶中投安眠药 , 意图在对方失去知觉后实施猥亵 。 罗某已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1998年出生的小沈(化名)在武义经营母婴用品店 , 4月15日晚打烊后前往网吧 , 途中买了杯奶茶 。 在网吧上网时 , 他离座上厕所 , 回来后吸了口奶茶 , 发觉嘴里有异物 , 吐出来一看 , 是3粒白色药丸 , 随即报警 。 经调查 , 武义警方很快锁定生于1991年 , 在一家工厂工作的嫌疑人罗某 。 据罗某交代 , 他喜欢帅气男生 , 事发当晚在网吧发现邻座的小沈很帅 , 趁其离座间隙拿出藏在口袋里的5片安眠药 , 通过吸管丢入小沈的奶茶 。 罗某交代 , 因为怕被发现 , 投药后没敢搅动吸管 。

下面我们来看一看什么是强制猥亵罪 。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 , 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问法网|阳光底下有阴影,男子也要保护好自己!】就本案而言 , 值得讨论的有以下两方面:第一 , 强制猥亵罪的行为对象包括年满14周岁的男性 。 一方面 , 男子强制猥亵男子以及妇女强制猥亵男子的也成立本罪 , 本案则属于前者;另一方面 , 若行为人对不满14周岁的男童实施猥亵行为的 , 则以猥亵儿童罪论处 。 第二 , 行为人罗某已构成强制猥亵罪 。 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客观上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 , 且主观上明知自己的猥亵行为侵犯他人性的自己决定权 , 但仍然强行实施该行为 。 虽然行为人罗某并未实施较为实质的行为 , 但其在受害人小沈奶茶中放入安眠药使得小沈存在不知反抗的可能性(辩证看待) , 具有法益侵害性 , 因此成立猥亵儿童罪 。 至于罗某并未实施实质的猥亵行为 , 则会影响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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