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推荐 女子遛狗不拴绳,大金毛与小轿车相撞!法院:全责,赔偿70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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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北京市房山区某村的王女士 , 养了一只大型金毛犬 。 一天傍晚 , 王女士在遛狗时没有给狗拴绳 。
期间 , 金毛犬突然从路边窜向马路 , 与李先生驾驶的小轿车相撞 , 造成李先生的车辆受损 , 金毛受重伤 。
事发后 , 李先生打电话报警 。 因为事发道路没有公共视频 , 李先生的车辆也没有行车记录仪 , 所以交警在勘验现场后 , 未能确定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 。
李先生将受损的事故车辆送至汽车修理店进行了修理 , 共花费车辆维修费7000余元 。 因为交警未对本次事故确定责任比例 , 且王女士饲养的金毛犬也受伤严重 , 所以王女士不同意赔偿李先生车辆损失 。
李先生将王女士起诉至法院 , 要求王女士赔偿自己汽车维修费、车辆损坏贬值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万余元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王女士在遛狗时 , 没有给金毛犬拴绳 , 也没有牵领它 。 王女士作为动物管理人没有对宠物狗金毛犬采取安全措施 , 未尽到管理义务 , 对于金毛犬给李先生造成的财产损失 , 应承担赔偿责任 。 另外 , 王女士也未举证证明李先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 , 故王女士应向李先生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最终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王女士赔偿李先生汽车维修费7000余元 。 收到判决书后 , 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 目前 , 该判决已生效 。
今年5月1日起 ,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施行 。 其中 , 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 , 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 , 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 届时 , 若市民遛狗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 , 将涉嫌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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