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 注意!注销校园贷被骗99万

问法网 注意!注销校园贷被骗99万

文章图片


【问法网|注意!注销校园贷被骗99万】
问法网获悉 , 近年来 ,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现 , 诈骗手段花样繁多 。 四月初 , 大学毕业已工作好几年的吴先生接到一个提醒他“注销校园贷账户”的电话 , 对方称如果不注销 , 可能会被人利用个人信息来注册校园贷账户 , 影响他的个人征信 。 吴先生相信了对方的说辞 , 并根据对方的提示:清空各大借贷平台上的额度 , 然后把清空提现出来的钱转到对方资金的银行账户里 。 对方还说 , 吴先生从网贷平台借出的资金 , 不需要他负责还款 。 在对方的“洗脑”下 , 吴先生共给对方转去了99万元 。 到了第二天 , 吴先生没收到退还资金 , 还联系不上对方 , 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 天河警方表示 , 今年以来已发生200多起“注销校园贷”类诈骗警情 , 被骗金额超过2000万元 。

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 , 是指就非法占有为目的 , 使用欺骗方法(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 诈骗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本案中 , 行为人虚构若不注销校园贷会影响征信的事实 , 受害人吴先生产生了错误认识 , 基于此错误认识向各大借贷平台借款体现转入对方账户中 , 实际上因此背负债务 , 产生了消极的财产损失(虽然行为人声称:吴先生从网贷平台借出的资金 , 不需要他负责还款 , 但客观上并非如此)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 , 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行为人诈骗所得99万元 , 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 因此基准刑系十年 。
随着社会的发展 , 犯罪手段呈现多元化趋势 , 毕业刚工作不久的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 , 容易上当受骗 。 为防止个人身陷囹圄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 , 切勿轻信他人说辞 , 和他人沟通涉及切身利益时要提高警惕 , 弄清对方身份 , 尽量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沟通 。 第二 ,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 认真评估个人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 遇此情形假设个人没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和行为能力 , 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 第三 , 发现个人上当受骗 , 要及时止损 , 并尽快向警方报案 。
问法网小编在此提示大家 , 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 , 事前谨慎总比事后补救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