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忆白 见义勇为的代价之扶不起的大爷,本是一个善举,却收到了法院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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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忆白 见义勇为的代价之扶不起的大爷,本是一个善举,却收到了法院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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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见义勇为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19年9月23号的晚上 , 在河南信阳的一个小区里 , 57岁的老人郭某骑自行车与一名五岁的男孩相撞 , 男孩被撞到之后 , 躺在地上哇哇大哭 , 这一场景恰好被路过的孙女士看见 , 她当即上前扶起男孩 , 却看见这个男孩的脖子受伤流血 , 巧合的是 , 这个小孩自己是认识的 , 正是儿子幼儿园的同学 , 就在她忙着联系孩子妈妈的时候 , 肇事的老人不仅不关心孩子的伤势 , 还指责孩子瞎跑撞上了自己 , 说着骑上自行车就要离开 。

孙女士连忙出声阻拦 , 挡在车前不让老人离开 , 老人发起火来 , 高声辱骂孙女士 , 还不停的指责保安 , 孙女士无奈拨打110报警 , 让警察来断个究竟 , 可就在这等待的几分钟之内 , 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 老人毫无征兆的突然栽倒在地 , 倒地之后挣扎了几下 , 随后便彻底晕了过去 , 孙女士立刻拨打120 , 但遗憾的是 , 老人终因心脏骤停抢救无效死亡 ,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 没想到 , 一个多月之后 , 孙女士却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 她被老人的家属告了 。

这位57岁的老人郭某患有癫痫 , 高血压 , 心脏病等多种疾病 , 就在事发前一周才刚刚出院 , 因为这场意外 , 抢救无效 , 当场死亡 , 面对丈夫突然死亡 , 郭某的妻子刘某咽不下这口气 , 坚持要告上法院 , 找孙女士讨个说法?于是 , 老人的家属将劝阻者孙女士及小区物业一起告上了法庭 , 以生命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两方赔偿责任共计40余万元 , 还要在小区内张贴道歉信不少于30天 。孙女士的行为究竟是侵犯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 还是见义勇为的正义之举呢?这一起案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

2019年12月12号 , 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 原告方认为 , 孙女士在并没有看到碰撞真相的情况下 , 凭主观一段诬赖郭某撞到了孩子 , 导致郭某在受气疲惫交加中诱发和加剧自身疾病 , 当场倒地猝死 , 具有明显的民事过错及责任 , 同时物业公司也有管理不善的责任 , 而法院却认定孙女士 , 她的目的在于保护儿童利益 , 不仅不具有违法性 , 还具有正当性 , 应当给予肯定与支持 , 孙女士的阻拦行为与郭某的死亡结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 孙某也不存在过错 , 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 驳回了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 。
听到法院无责的判决结果 , 孙女士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 , 她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 曾经无助委屈的孙女士终于获得了属于自己的清白 。

虽然对老人的意外身亡我们深表遗憾 , 但不管当时是谁撞上谁 , 在双方发生纠纷的时候 , 特别是还有孩子受伤的情况下 , 双方都应该等待进一步的处理 , 而不是漠不关心一走了之 , 如果这个案件让孙女士承担了过错 , 要求她赔偿 , 那将是对她以及像她一样热心人的一种打击 。
法律保护善人善举 , 对孙女士来说 , 这份判决的意义是还了自己的清白 , 而对于整个社会来说 , 这份判决的意义在于弘扬了正能量 , 让扶不扶、救不救等问题不再成为困扰社会的两难选择 , 指引人们向善 , 让更多的人敢于站出来做正义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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