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很简单 舟山的林先生多次对陪酒女莫某强奸!莫某无奈报警,会判死刑吗?

社会很简单 舟山的林先生多次对陪酒女莫某强奸!莫某无奈报警,会判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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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很简单 舟山的林先生多次对陪酒女莫某强奸!莫某无奈报警,会判死刑吗?

舟山的林先生出去唱歌的时候认识陪酒女莫某 。 一天晚上 , 他又来唱歌 , 莫某给他提供服务 。 林某趁着莫某喝醉了 , 就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 。 第二天莫某才知道自己被侵犯了 。 但经过考虑 , 她当时没有报警 。 林某认为她不敢反而大胆起来 , 多次骚扰她 , 但莫某拒绝了 。 林某请莫某出来吃饭 , 莫某认为他是真诚道歉就去了 。 林某定了包间 , 后林某以自己喝多了为借口而让莫某送他回去 。 他又一次强行和她发生关系 。 莫某报警 , 林某被警察拘留 。


女生在职场工作真的很不容易:不仅面临精神压力还面临人身危险 。 不过 , 女生出去工作是为了经济独立 , 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 , 即使工作场合难免会遇到不开心的事情但自己能动脑筋解决问题还是能实现自己的目标的 。 林某第一次强行和莫某发生关系 , 他构成强奸罪 。 但莫某后来没有及时报警 , 就失去了追究林某法律责任的时机 。 因为强奸罪很私人化 , 关键证据要及时保留否则一旦失去了 , 警察就会因证据不足而不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


但莫某后来又和林某出去吃饭 , 林某又一次和她发生关系 , 这个时候莫某及时报警了 , 林某也被警察拘留 。 那么林某的行为是否为犯罪呢?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那么林某能以莫某是她女朋友作为抗辩吗?警察接到报警后 , 会调查情况 , 即使莫某是他女朋友 , 她不愿意和男方发生关系 , 林某仍然成立犯罪 。 可见是否违背女性自由意志是判断男性罪和非罪的根本 。


【社会很简单|舟山的林先生多次对陪酒女莫某强奸!莫某无奈报警,会判死刑吗?】女方答应和他吃饭不代表就同意和他发生关系;女性答应送他回家不代表就是他女朋友 。 即使情人之间、男女朋友之间 , 可存在强奸罪 , 只要男性违背女性的意愿都成立犯罪行为 。 我国法律也没有把丈夫排除在强奸罪名之外 , 法律还是充分保护女性人身权利的 , 还是充分维护女性权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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