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 分手后男子向前女友讨要30万"转账" 一起来看看


_原题为:分手后男子向前女友讨要30万"转账" 一起来看看

东南网4月14日讯(本网采访人员 叶伏国 通讯员 黄芳 林盟)时下 , 微信红包转账成为了热恋中的情侣们表达爱意的一种新潮方式 。 可分手后 , 若想要回自己曾为对方转账的款项 , 法院会怎么判呢?日前 , 宁德蕉城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 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 判处林某向张某支付本金131827.7元及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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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林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 , 在双方交往的两年多时间里 , 张某通过支付宝、微信直接或间接向林某转款约七百余笔 , 包含过节红包、餐费、帮还借款、交通费、份子钱等费用总计301386.12元 。

二人分手后 , 张某认为林某主动提出终止恋爱关系 , 其在恋爱期间向林某转账的款项 , 应当属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 林某应将上述款项返还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从支出用途看 , 张某曾主动为林某购买机票 , 亦为去世老人支付份子钱 , 此种性质款项应属自愿赠与 。 从支出金额看 , 根据日常经验法则 , 对于大额给付资金 , 给付一方是建立在将来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基础上才进行的 , 这样的给付是具有针对性和有条件的 。

【向前|分手后男子向前女友讨要30万"转账" 一起来看看】在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 , 一方继续占有给付的高额款项就失去事实与法律的依据 。 结合个人收入及生活水平 , 本案将5000元以上支出认定为大额支出 。 其余的小额支出 , 遵循男女在恋爱期间赠与一定财物来表达爱意和祝福符合社会常理 , 是恋爱期间情侣在日常生活中的正常的消费 , 符合社会的风俗习惯 , 不应认定为不当得利无须返还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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