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界评论 丁家发:“微信群调侃领导被开除”侵犯合法劳动权益

时评界评论 丁家发:“微信群调侃领导被开除”侵犯合法劳动权益


作者:丁家发
刘小姐是上海青浦某公司员工 , 因不满长期加班 , 在微信群内调侃领导被开除 。 当事人刘小姐不服 , 起诉上海青浦某公司 。 近日 , 青浦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 , 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 判决公司支付刘小姐10万余元 。 (4月14日中国新闻网)
不满长期加班 , 在仅有十几人的微信群内调侃一下领导 , 这名女员工竟丢了“饭碗” 。 好在法律伸张了正义 , 其获得了10万余元的赔偿 。 笔者认为 , 劳动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 领导个人意图岂能践踏法律 , 用人单位别任性肆意侵犯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 否则 , 到头来有可能输官司丢面子 , 还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最终得不偿失 。
刘小姐和同事们私下组成一个微信群 。 因不满领导长期安排加班 , 刘小姐在群内发布了诸如“网点全部倒闭吧”“彩旗飘飘”“麻蛋的神经病”之类的言语 。 不久后 , 群内聊天记录被泄漏 , 被调侃的领导在公司大会上当众宣读了聊天记录 , 引发员工热议 。 不久后 , 公司以刘小姐散布谣言、捏造事实、恶意攻击、投诉或举报他人 , 损害公司或他人声誉 , 情节恶劣为由开除了刘小姐 。 刘小姐怎么也没有想到 , 自己发泄不满情绪 , 在微信群内吐槽、调侃一下 , 一不小心就得罪领导丢了“饭碗” 。
【时评界评论|丁家发:“微信群调侃领导被开除”侵犯合法劳动权益】刘小姐认为 , 即使自己语言上存在不当之处 , 但并未扰乱公司秩序 , 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 公司开除自己不合法 , 最后她起诉公司 , 要求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万余元 。 而该公司似乎也理直气壮 , 认为微信群成员有十几个人 , 也属于公共场合 , 刘小姐公开发布对他人的诽谤言论 , 主观上存在恶意 , 对他人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 其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 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 , 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 。
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 究竟孰是孰非?法院的判决一锤定音 , 为刘小姐讨回了公道 , 其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 本案中 , 刘小姐在微信群中参与涉及其他同事隐私话题的讨论确有不当 , 但纯属茶余饭后闲聊 , 而事态随后扩大化 , 并非因刘小姐传播所致 , 不足以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到开除的情形 。 而开除刘小姐的决定 , 完全是公司按照领导个人的意图任性而为 , 这种无视和践踏劳动法规 , 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 公司必然要为此付出代价 。
当然 , 员工要有劳动法规、纪律及合法的规章制度管理和约束 , 用人单位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 有权进行必要的惩戒也无可厚非 , 但不能任性地想开除谁就开除谁 。 解除劳动合同系最严厉的惩戒措施 , 用人单位尤其要审慎用之 。 正确的做法 , 应当遵循合理、限度和善意的原则 , 宽严相济处理违规、违纪的员工 , 才不至于造成劳动违法 , 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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