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妞资讯 小拖把冒充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法妞资讯 小拖把冒充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品牌意识的增强 , 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 , 那么小拖把冒充注册商标 , 冒充注册商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网友咨询:
某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 , 发现某清洁用品厂生产加工的拖把产品标签标注有“山东某环保公司及家洁地拖?及拼音字母”等内容 。 执法人员在现场共发现加工生产的半成品2000把 , 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商标注册证明文件 。 那么冒充注册商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杨舒雯律师解答: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 构成伪造厂名和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两种违法行为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又称商标侵权行为 , 是指一切损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 。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主要看是否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二是行为的违法性;三是损害事实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四是行为的故意或过失 。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杨舒雯律师解析:
假冒注册商标的表现形式如下:
1、在未注册的商标上使用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
2、尽管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 或已取得国家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 但在未取得《商标注册证》之前的使用中就加注了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
3、商标注册人超出了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范围使用注册商标 , 并标明注册商标;
4、注册商标因未办理商标续展注册手续而被注销后 , 或注册商标被撤销后 , 仍继续使用并加注注册商标字样或标注注册标记;
5、注册商标使用时改变了核定的商标标志 , 使用的商标标志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标标志相比较存在明显视觉差异 , 使用的商标标志与核定的商标标志 , 已不属近似商标 , 这种使用状况下标注注册标记等等;
【法妞资讯|小拖把冒充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6、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使用时仅使用一个标记 , 使他人误认为是一个注册商标的 , 以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使用时改变了核定的商标标志 , 并标注注册商标的标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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