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 月销售额15万以下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4月1日起施行


_原题为:月销售额15万以下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4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网站3月31日消息 ,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称 ,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免征增值税 。

【以下|月销售额15万以下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4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公告全文: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免征增值税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

特此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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