獬豸 极端性格的养成往往是犯罪的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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獬豸 极端性格的养成往往是犯罪的前兆



河南张女士在自己的餐馆内被某男子泼汽油后点燃 , 最终造成了张女士全身三级烧伤面积达42% , 面部全部毁容 , 耳朵缺失 , 十个手指都需要不同程度的截肢 。 据张女士的妹妹接受采访时的说法 , 该男子与张女士原为恋人 , 但该男子有极强的控制欲曾多次殴打张女士 , 并曾用铁链限制张女士的行动 , 甚至在张女士忍无可忍提出分手的时候用刀抵住张女士的胸口 , 以张女士的生命和家人为威胁 , 迫使张女士不与他分开 。 最终再该男子再一次殴打张女士后张女士忍无可忍提出分手 , 而该男子眼看复合无望 , 就在张女士开设的店铺中将张女士烧伤 。

【獬豸|极端性格的养成往往是犯罪的前兆】6.7厦门公交纵火案 , 海伦敬老院纵火案 , 杨新海连环杀人

案等等 , 包括本案在内均属于极端性格养成后发生的犯罪行为 , 极端性格的养成有多重原因 , 有自身生理发育确实导致的严重自卑反噬 , 有家庭教育残缺导致的心理偏执 , 总体来说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认知多表现为偏执 , 自我中心、狭隘而敏感 , 往往会真诚的将自己失败的所有原因归置于他人 。

仅从本案分析来看 , 该男子有着极强的控制欲 , 大概率是因为其内心极端缺乏安全感 , 同时在张女士提出分手后多次以暴力威胁 , 以张女士家人性命相威胁可以看出该男子还具有很强的“权力”追求 , 希望追求相对强势地位 , 同时还有很强的暴力倾向 , 在多重的心理不正常追求额下 , 他将自己不正当情绪的发泄口选择了在了张女士身上 , 以各种方式想要控制张女士 , 想追求张女士对自己的“臣服” 。 最终这样的不正常心理毁了张女士 , 也毁了自己 。
从社会大层面来看 , 面对极端型人格犯罪的逐渐增长 , 我们应当做些什么?犯罪心理学认为犯罪行为的最终发生是由社会各种因素与犯罪者个人心理结合后产生的 , 也即每个犯罪行为都可以分为内因(个人)与外因(社会因素)相结合的产物 , 极端型人格犯罪也不例外 , 因此对于极端型人格犯罪的治理我们也应当从内外两方面入手 , 外因来看 , 应当及时消解社会矛盾 ,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调节利益关系更好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 注重司法的教育与底线作用 , 及时普法 , 压制有可能出现的犯罪行为 。 在法之外 , 大力普及心理将康教育与更加重视心理咨询和疏导在社会中对犯罪的预防作用 , 最大限度的将犯罪行为熄灭在苗头阶段 。 而除开预防行为 , 在打击犯罪行为上也应下更大的力气 , 制作稳定有效的预案 , 能做到在犯罪行为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的处罚犯罪行为 。 虽然堵不如疏 , 及时有效的犯罪惩处能够最有效的警示潜在犯罪者 , 同时也能最小化犯罪行为产生的不良影响 。 从内因来看要我们都应该加强自我心理建设 , 正确认识各种不良因素 , 在出现微小苗头时及时寻求帮助 , 正确认识心理辅导 。
在我们个人面对这样心理极端之人是首先要做的是不刺激对方 , 最大限度的让对方能感到尊重和安全 , 同时尽量不与对方产生过深的联系 , 在可能的情况下与对方家人取得联系建议对方家人带其做心理治疗 。 如若遭到了对方的胁迫等一定要及时联系公安机关 , 让公安机关来处理 , 保护好自己才是我们最重要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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