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小姐Coco ?亲人之间,三种债一定不能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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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家和万事兴” 。
亲人之间如何相处 , 也是一门大学问 。
要想亲人之间和睦相处 , 这三种债千万不能欠 。

第一 , 金钱方面的债 , 不能欠 。
任何人之间 , 只要牵扯到利益 , 难免会发生争执 。
亲人之间 , 更是如此 。
以前 , 人穷的时候发生争执 , 人们把原因归根于腰包不鼓 , 如今生活好了 , 照样有人为了钱而六亲不认 。
因为人性就是如此 。
生活中 , 亲人因为钱财反目成仇的例子 , 不在少数 。
曾看过这样一个案例:
一对同胞兄弟 , 关系一直密切 。
弟弟结婚后 , 哥哥主动将自己的一套房产 , 以31万元的低价出售给弟弟 。
然而 , 弟弟在支付8万元后 , 和弟媳悄悄离婚 , 弟媳还准备将房屋出售 。
期间 , 哥哥索要多次未果 。
如今 , 房子卖了 , 弟弟弟媳又离了婚 , 那剩下的23万房款该向谁索要?
无奈之下 , 哥哥将弟弟与弟媳二人诉至法院 。

案件审理中 , 弟媳辩称 , 房屋是前夫购买 , 但长期以来是用婚前和婚后财产承担购房的相关费用 。
弟弟陈述 , 两人确实欠原告23万元余款未付 , 但两人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书 , 协议约定剩余房款前妻偿还 , 还清后 , 该房屋由前妻处置 。
最后 ,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弟弟和弟媳 , 向原告哥哥支付剩余房款23万元 。
古语有言:“亲戚不共财 , 共财两不来” 。
日常生活中 , 因为钱款交易导致的纠纷时有发生 。
然而 , “一驴归一驴 , 一马(码)归一马(码)” 。
亲人之间 , 经济要算得清、说得明 , 矛盾才会少 。 不然 , 无论是付出的一方 , 还是得到的一方 , 都会叫屈 。
亲兄弟 , 明算账 。
亲人之间相处 , 亲情的归亲情 , 利益的归利益 , 才是对亲情最大的保护 。

第二 , 人情往来方面的债 , 不能欠 。
人情债 , 向来没有办法量化 。
因此 , 亲人之间 , 人情债还不清 。
有个朋友 , 结婚买房的时候 , 向一位亲戚借了一笔钱 , 朋友感恩戴德 , 中秋节送礼 , 年底送礼 , 甚至亲戚家孩子过生日等杂七杂八的节日 , 他都送礼 。
后来 , 亲戚家孩子上了中学 , 学校就在朋友小区附近 。
那个亲戚直接登门 , 说中午让孩子来朋友家吃饭 , 朋友不方便 , 婉拒后亲戚却说:“你可别忘了 , 当年你买不起房 , 还是我借钱给你的 , 你看看现在房价多贵……” 。
中国式恩情 , 总是过于纠缠 , 而亲戚之间的人情则更复杂 , 甚至永远没有两清的时候 。
你麻烦了别人 , 别人也会来麻烦你 , 结果就是越来越麻烦 。
虽然说 , 人情来往互相帮忙是应该的 , 但帮忙的机会多了 , 麻烦就大了 。
所以 , 亲人之间 , 有些人情最好别欠 , 不然容易被人情束缚 , 也容易被人情所累 。

第三 , 父母子女之间 , 责任债不能欠 。
为人父母 , 有抚养子女的责任 。
曾看过这样一则视频 , 因为好久没有清洗的缘故 , 小男孩看上去脏兮兮的 , 最令人注目的是 , 寒冷的冬天 , 他光着脚丫站在冰凉的水泥路上 。
原来 , 小男还未出生的时候 , 爸爸去世了 , 妈妈生下他 , 在他1岁的时候也弃他而去 , 从此他就成了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
他和奶奶一起生活 , 但奶奶年岁已高 , 加上家中没有经济来源 , 所以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
其实 , 为人父母最大的责任和义务 , 不是生下孩子 , 而是抚养孩子 。
所以 , 奉劝一些年轻男女 , 不要轻易做父母 , 除非对孩子有足够的责任心 。
与此同时 , 做人子女 , 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

百善孝为先 。
我们从呱呱落地到独立成家 , 每一步都离不开父母的呕心沥血 , 他们的爱 , 值得我们用一生去感恩、去回报 。
为人子女 , 应该养父母的身 , 保障他们吃穿不愁;应该养父母的心 , 让他们心情愉悦;也应该养父母的志 , 让他们活得有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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