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高群书等111人联合抵制于正、郭敬明,截至目前未获回应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采访人员 汪佳佳
12月21日晚,琼瑶、高群书、束焕、王小平、赵冬苓等111位影视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合发表署名公开信抵制于正、郭敬明等人。他们在冬至深夜向行业和社会发出强烈呼吁:抄袭者不应成为榜样,公开抵制于正、郭敬明出任演技类综艺节目导师,批评最近播出的《演员请就位》《我就是演员2》等节目为追逐点击率、收视率、博取观众眼球使用有抄袭劣迹的编剧、导演。
截至采访人员发稿,郭敬明、于正尚未就此进行回应。


琼瑶、高群书等111人联合抵制于正、郭敬明,截至目前未获回应
文章插图

公开信表示,近来,在一些网络平台、电视台的综艺节目,屡屡出现有抄袭劣迹的编剧、导演(于正、郭敬明)以节目导师、嘉宾的面目出现,在节目内外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博人眼球。尤其是郭敬明、于正在法院判决后,拒绝执行法院的道歉判决,未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出任何检讨,这样的人在网络平台、电视台被捧为导师,让他们贩卖“成功学”,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青少年树立了非常坏的榜样。
公开信郑重呼吁,立即停止对这些“劣迹从业者”的宣传炒作,对相关节目做出修改调整。公开信还强调:严厉打击和惩处有抄袭剽窃违法行为的编剧、导演,媒体平台应弘扬时代正气,多宣传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主动拒绝这些有劣迹且不加悔改的创作人,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
以下为公开信原文:
回溯一下于正与郭敬明深陷抄袭的过往。
2014年4月15日,琼瑶在微博发表给当时的广电总局的公开信中,举报于正《宫锁连城》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并列举了几个于正的抄袭案例作为证据,她恳请广电总局领导即时停止播出于正新剧《宫3》,并呼吁观众不要看于正剧。
2015年4月28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同时对播出单位——湖南卫视一同追究责任。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案。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则共计赔偿500万元。


琼瑶、高群书等111人联合抵制于正、郭敬明,截至目前未获回应
文章插图

于正随后提起上诉。北京高院经二审后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于正拒不向琼瑶公开道歉,还玩起了消失,手机不通,邮件退回。到了2018年4月,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披露,因余征(于正)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中“向陈喆(琼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义务,陈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2018年4月26日对此案进行强制执行,在《法制日报》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余征承担。


琼瑶、高群书等111人联合抵制于正、郭敬明,截至目前未获回应
文章插图

再来看2003年轰动一时的“中国版权第一大案”——庄羽告郭敬明抄袭案。2003年,崭露头角的青年作家郭敬明以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走红,郭敬明是四川人,但在他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中,主角却全都是一口京片子。2003年12月,庄羽称《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剽窃了其《圈里圈外》。案件还未开审,即引起轩然大波。
一年之后,2004年12月,郭敬明一审败诉,随即提出上诉,同时表示,自己从未与庄羽进行任何庭外联系,也不考虑和解。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郭敬明的上诉请求,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同时,春风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大厦也被判决停止出版、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终审判决还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应在15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
琼瑶、高群书等111人联合抵制于正、郭敬明,截至目前未获回应】但郭敬明也拒不道歉。后来,法院不得不实施强制执行。


琼瑶、高群书等111人联合抵制于正、郭敬明,截至目前未获回应
文章插图

到了2019年和2020年,郭敬明成为热播综艺《演员请就位》导师,而于正成为综艺节目《我就是演员》的导师。

琼瑶、高群书等111人联合抵制于正、郭敬明,截至目前未获回应
文章插图

此前,编剧汪海林也多次用文字和直播的方式,批评郭敬明的小说。并直指平台“知道于正、郭敬明名声不好,故意让他们参加节目,引起关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