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调法律咨询 外公能否要求“带孙费”?

速调法律咨询 外公能否要求“带孙费”?

【案例】李大爷的女儿小李自怀孕后就辞职在家养胎 , 2016年外孙女出生 , 因为女婿小刘长期在外地工作 , 小李一个人照顾孩子忙不过来 , 经济上也显得捉襟见肘 。 为了女儿的小家庭 , 六十多岁的李大爷与老伴放弃了自己安逸的退休生活 , 肩负起照顾外孙女的重担 。 同时 , 外孙女的日常开支和医疗、生活等费用 , 李大爷也一并支付了 。

2019年10月 , 小李与小刘离婚 , 离婚后外孙女随小李生活 。 此时 , 隐藏在小家庭里的其他矛盾也显现出来 。 女婿小刘对孩子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 , 还理直气壮地认为李大爷家庭经济条件好 , 带外孙女是应该的 。
2021年3月3日上午 , 李大爷一纸诉状将女儿小李和女儿前夫小刘告上了法庭 。 一是要求小李、小刘两人支付外孙女出生以来自己垫付的医疗和生活费8万余元;二是支付自己照顾外孙女所产生的 “带孙费”4万元 。
【焦点】李大爷主张的“带孙费” , 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解析】要明确一点的是 , 李大爷为外孙女所支出的医疗和生活费8万余元 , 在法律上的认定是“无因管理” 。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 ,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 , 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 ”老人是在子女不履行抚养孩子义务时而承担起抚养义务的 , 可以“无因管理”为由主张相应支出的费用 。
至于李大爷主张的“带孙费” , 一般而言 , 在跟女儿和女婿并无带孙付报酬方面的约定情况下 , 并未形成劳务关系 , 故无权主张带孙的劳务报酬 , 同时法律上也没有该方面的明确规定 。 但是 , “带孙费”折射了现今社会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无奈 , 毕竟带孙只是一个道德上的选择 , 而非法律上的强制规定 。 因此 , 在法院的调解下 , 女儿跟女婿支付李大爷10万元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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