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提请审议 餐饮经营者应设制止浪费劝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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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提请审议 餐饮经营者应设制止浪费劝导员

3月12日 , 北京市人大审议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 , 草案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外卖、网络直播平台等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 , 提出餐饮经营者、集体食堂应设劝导员 , 对浪费进行提醒、劝导;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餐饮浪费行为 。
草案规定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网络餐饮等服务平台的责任 , 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应当遵守按需采购、分类妥善存储食材、设立劝导员等十项规定 。

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 李正斌:要求所有的餐饮经营者 , 都要设置这个劝导员 。 当然我们并不要求必须是专职的劝导员 , 可能更多的情况下 , 还是以兼职比较常见的 。 就是实际上目前的餐饮服务员 , 他们同时也可以作为劝导员 , 引导顾客要适量的合理点餐 , 以免吃不完造成太多的浪费 。

草案明确了食品生产者的相关责任 , 包括生产、加工、储存到运输中的损耗 , 从源头防止浪费 。 此外 , 草案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食品浪费行为 , 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 , 可以向市民服务热线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 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违反规定未设置反对浪费标志标识、未主动进行餐饮消费提示提醒的 ,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给予警告 。 对于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且拒不改正的 , 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对于在网络上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音视频信息的 , 由网络信息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

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 李正斌:这项立法更多需要通过道德自律的力量来进行调整 。 我们这个立法的定位还是要德法兼治 , 要奖惩并重 。 更多的还是希望通过教育、引导、劝导 , 甚至还有一些激励、奖励措施 , 来促使条例的落实 。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高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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