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青新闻 19岁女孩抢金店?持铁锤、美工刀,店员:我们以为她在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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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青新闻 19岁女孩抢金店?持铁锤、美工刀,店员:我们以为她在开玩笑

在2021年3月1日上午8点52分 , 江苏省泰州市 , 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接警称 , 位于高港区的一家金店内有人抢劫 , 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 , 犯罪嫌疑人手持凶器威胁店员 , 随后拿出锤子猛砸柜台并抢走黄金首饰 。

【绥青新闻|19岁女孩抢金店?持铁锤、美工刀,店员:我们以为她在开玩笑】
金店的店员向记者介绍 , “在今天早上8点半左右 , 我们到店里来点数 , 当时 , 那个女孩从门口进来 , 拿着一个咖啡色的双肩包 , 当时包口是打开的 , 冲着柜台说打劫 , 我们当时都以为她是开玩笑 , 也就没有当回事 , 然后 , 她拿着包跑到柜台那边 , 拿着刀冲着我同事说‘打劫’的时候 , 我们还是没有意识到(这不是开玩笑) , 当她把刀放到玻璃柜台的面上 , 拿锤子敲柜台的那一刹那 , 我们才意识到她是真的在打劫 。 ”

金店店员说:“她把东西抢到包里之后 , 然后她人背对着我就出去了 , 她出去之后 , 我也紧随着 , 我就上去抱着她的车座 , 她那个是脚踏的车座 , 我就拉着她 , 不让她走 , 之后 , 我同事就上来了 , 我就喊我同事抱着她的腰 , 然后把她拉了下来 , 我们一起倒在电瓶车的一边 。 ”


在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接警后 , 分局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 高港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3分钟左右到达现场 , 迅速控制犯罪嫌疑人 , 经查 ,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无经济来源 , 便萌生了抢劫金店的想法 , 带上美工刀和铁锤 , 骑着电瓶车来到一金店后 , 使用铁锤砸毁店内玻璃展台 , 将14件足金首饰(价值约1万3千元)抢走 , 随后 , 被警方控制 。

经讯问 , 杨某某对其抢劫金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 目前 ,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网友】评论:
“大白天 , 一女子抢劫金店 , 真是颠覆了人们的惯性思维 。 ”
“我现在快七十岁的人了 , 头一次听说女人抢劫金店的 , 在世界上也是少有的 。 ”
“你确定这视频里抢劫的是个女孩子?还是19岁?我怎么看背影像四、五十岁的大叔 。 ”
“金额达到一万以上 , 抢劫罪可不轻哦 。 ”
“现在这个时代的年轻人 , 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 ”
“真实目的应该是想坐牢 。 ”

【绥青新闻】提醒您:
在大家的印象中 , 抢劫金店的应该都是人高马大的悍匪 , 而且是团伙作案 , 在作案后还会迅速逃离 , 怎么也不会跟一个19岁的女孩子联系在一起 , 没想到杨某某手持美工刀、铁锤 , 骑电动车就去抢劫 , 这也太仓促了一点 , 但不论怎样 , 杨某某的行为都构成了犯罪行为 。
该案该如何定性呢?从监控视频中 , 我们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使用美工刀威胁店员 , 随后拿出铁锤砸碎玻璃柜台后抢走首饰 , 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 构成抢劫罪 , 因为抢劫罪是否既遂是看是否抢劫到财物来判断 , 并不是以是否成功逃离为标准 , 因此 , 即使最终没有成功逃走 , 依旧构成抢劫罪的既遂 。
在量刑方面 , 刑法规定这种情况下 , 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的量刑结果 , 本案中 , 杨某某抢劫了价值约13125元的财物 , 根据数额以及其他情形来考虑量刑 , 但值得注意的是 , 该罪名不以数额多少来认定是否构成犯罪 , 而是只要有这个行为就能构成 , 最低还是三年起步 。
19岁对于女生来说 , 是像花儿绽放一般的年纪 , 杨某某却因为犯罪而浪费了青春 , 实属不该 , 即使没有经济来源 , 犯罪也不是唯一的出路和借口 , 对此 , 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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