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拍牌 拍中沪牌不付钱? 代拍公司拍中沪牌后,法院支持他不支付服务费

魔王拍牌 拍中沪牌不付钱? 代拍公司拍中沪牌后,法院支持他不支付服务费

新车拍沪牌 , 第二次就中标 , “幸运儿”胡先生却因此惹上官司 。 近日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了这样一起代拍车牌案:因购买的新车存在质量问题 , 退车后已没有牌照需求的胡先生告知车牌代拍公司终止拍单 , 但公司仍然继续拍牌并中标 。 对于5388元的代拍服务费是否需要支付 , 双方陷入了争议 。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双方的委托合同已于此前解除 , 遂判决驳回了代拍公司要求胡先生支付服务费的诉讼请求 , 胡先生需赔偿因单方解约给代拍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共1038.8元 。
终止代拍未成功 , “强行”拍牌谁买单?
今年8月初 , 胡先生在某沪牌代拍信息服务平台上下单 , 委托代拍车牌 , 订单总额5388元 , 包括代理操作6次“上海个人、单位客车额度网上投标拍卖会” 。 双方签订的《代拍委托协议》约定 , 胡先生于中标后三日内支付服务费即可 , 但如果擅自违约 , 需要支付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 。
8月22日 , 工作人员通知胡先生第一次拍牌未中 。 然而 , 第二次拍牌还未开始 , 胡先生就因新车漏油 , 把车退了 , 继而于8月31日询问代拍公司是否可以撤单 , 胡先生父亲也给工作人员发微信表示需要终止拍牌 , 并强调“不行就按合同理赔” 。 但未得到代拍公司明确答复 , 之后双方未再沟通 。
9月19日 , 代拍公司第二次拍牌 , 成功中标 。 工作人员通知胡先生支付服务费 , 胡先生认为自己此前已通知对方停止拍牌 , 故无需支付该费用 。 工作人员则回复 , 双方没有达成共识 , 也没有解约 。 此后 , 因未及时缴费 , 这张“中标”的标书最终失效 。 代拍公司将胡先生告上法庭 , 要求其支付代拍牌费用5388元及相关利息 。
代拍公司认为 , 胡先生与工作人员之间关于取消拍单的微信沟通 , 仅仅是一种询问 , 未明确表示终止拍牌 , 至于胡先生父亲在微信上提出的终止拍牌这一说法 , 并不能代表胡先生本人的意愿 。 而且 , 根据双方签订的《代拍委托协议书》 , 胡先生不能单方解约 , 未及时支付违约金也即未履行解约程序 , 故双方委托合同并没有解除 , 胡先生应按约履行付款义务 。
胡先生辩称 , 自己和父亲与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内容 , 足以证实其已经明确通知对方终止拍牌 , 委托合同已经解除 , 自己应承担的仅是违约赔偿部分 。
委托合同随时解 , 服务费用无须担
案件主审法官黄鑫认为 ,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的委托合同是否于8月31日解除 。 根据法律规定 , 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 该任意解除权系法定权利 , 原、被告在合同中约定的“不得擅自违约” , 无法排除该权利的效力 , 故被告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 并不需要征得原告同意 。 至于原告认为未支付违约金即意味着合同未解除 , 并无法律依据 , 对该项主张不予采纳 。
此外 , 关于被告父亲是否能够代表被告本人意思 , 法院查明 , 自磋商、订立委托合同开始 , 胡先生父亲就代他与代拍公司多次沟通 。 工作人员在与胡先生的微信聊天中 , 也多次提及“您和您父亲” , 显然已知晓胡先生父亲系其拍牌事宜的代理人 。 且胡先生和父亲于同一日 , 先后与代拍公司沟通解除合同事宜 , 对方未表示异议也未向胡先生核实 , 足以证明其明知解除合同是胡先生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综上 , 上海浦东法院认定原、被告委托合同已于2020年8月31日解除 , 中标的法律后果不应由被告承担 。 但其单方解除合同 , 应赔偿原告由此导致的损失 , 故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0%的服务费以及被告自愿承担原告的相关损失 , 共计1038.8元 。
【魔王拍牌|拍中沪牌不付钱? 代拍公司拍中沪牌后,法院支持他不支付服务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