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 沪深交易所发布新三板公司转板办法: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6日电 上交所、深交所26日分别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以下均称《转板办法》) 。 此外 , 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监管指引》 。 上述规定自2021年2月26日发布实施 。
【中新经纬|沪深交易所发布新三板公司转板办法: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 转板公司应符合哪些要求?上交所、深交所均明确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 或者最近12个月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等情形;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社会公众持有的公司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 , 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达到10%以上;董事会审议通过转板上市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前连续60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通过精选层竞价交易方式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等 。
中新经纬 沪深交易所发布新三板公司转板办法: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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