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 山西规范省属企业房地产业发展

山西省国资运营公司近日出台《关于规范省属企业房地产业发展的意见》 , 明确山西省属企业从事房地产业的主体企业为:山西建投、文旅集团、华舰体育、华远陆港及交控集团等5户省属企业 。 根据企业定位 , 以山西建投为主 , 文旅集团、华舰体育等省属企业分别承接有关房地产项目 。
规范省属企业房地产业发展 , 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山西省国有资本布局 , 引导省属企业聚焦主业 , 提高山西省房地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 , 严控金融风险 。
此次出台的意见从规范省属企业产业投资、稳步推进省属企业房地产业整合重组、提高山西省属企业房地产业发展质量和加强风险防范等三方面提出10条规范措施 , 明确了山西省属企业房地产企业整合重组范围 。
在规范山西省属企业房地产业新增投资方面 , 按照分类监管原则 , 提出3条规范措施 。 一是明确山西省属企业从事房地产业的主体企业为:山西建投、文旅集团、华舰体育、华远陆港及交控集团等5户省属企业 。 二是山西省属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新增投资开发 , 主要面向本企业职工的住房项目 , 按照穿透式管资本要求 , “一事一议”报山西省国资运营公司审核 。 三是为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 , 晋通公司所属企业利用存量土地资源投资、建设的商业房地产项目 , 可引入战略投资者合作开发 , 报山西省国资运营公司审核后实施 。
在稳步推进省属企业房地产业整合重组方面 , 按照企业定位及市场化、法治化原则 , 提出3条规范措施 。 一是按照“宜划转则划转、不宜划转则市场化”原则 , 一企一策、有序推进整合重组 。 二是根据企业定位 , 以山西建投为主 , 文旅集团、华舰体育等省属企业分别承接有关房地产项目 。 三是不从事房地产业的省属企业 , 不得对未纳入整合重组范围的存量项目追加投资 , 有关房地产企业及存量商业用地资源 , 原则上应在一年内通过市场化方式出清 。
【经济参考报|山西规范省属企业房地产业发展】 在提高省属企业房地产业发展质量和风控水平方面 , 按照“聚焦主业、提高质量、严控风险”原则 , 提出4条规范措施 。 一是从事房地产业的省属企业 , 新增房地产投资项目要紧密围绕企业主业 , 严格履行项目同步可行性研究程序 。 二是从事房地产业的省属企业要提高设计和建造水平 , 开发高品质房地产项目 。 三是严控房地产企业负债规模和融资风险 , 落实国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相关要求 。 四是房地产销售要按照市场化原则 , 合理确定售价 , 严禁向特定关系人利益输送 ,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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