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半仙讲故事 “现世现报不待来生”这种说法靠谱吗?追凶22年后,真凶伏法( 二 )


事后 , 汪维明没有回老家务农 , 而是四处去打工 , 直到他的弟弟在上海开了一家公司 , 他才跟着弟弟做生意 , 担任弟弟其中一家公司的法人 , 从那以后 , 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

刘永彪则回到老家一边种地一边写文章 , 没多久便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农民作家 , 在2013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
发表了很快脍炙人口的作品 , 散文集《心灵的舞蹈》、电影剧本《门与窗》、长篇小说《难言之隐》、历史演义小说《行者武松》等作品 。
此案虽是悬案 , 但是警方将当时的物证保存得很好 。
2017年6月 , 湖州成立专案组 , 再查闵记饭店旅馆灭门案 , 将当年在现场找到的烟头进行了化验 , 发现与芜湖市刘某的基因有些相似 , 专案组决定采集刘某所在家族男子的血样 , 怀疑凶手就是刘某家族中的其中一人 。
2017年8月8日 , 当专案组采集到刘永彪的血样时 , 发现与当年现场的一名嫌疑人的DNA吻合 。
三天后 , 警方将刘永彪抓获 , 刘永彪被抓时 , 没有反抗 , 也没有喊冤 , 相反还有所释怀 , 非常顺从地戴上了手铐 , 对民警说:“我等这一天很久了 。 ”

刘永彪被抓后 , 很快便主动说出了当年事情的经过 , 并供出了汪维明 , 警方在上海将“功成名就”的汪维明抓获 。
2018年6月7日 , 湖州市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 二人对各自的罪名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 但刘永彪提出他仅杀害了于某 , 并未参与之后的灭门案 , 全程都是在一旁看汪维明作案 。
对于刘永彪的辩解 , 公诉人通过出示大量证据 , 驳斥了他的辩解 。
刘永彪的辩护人在庭审现场提交了刘永彪中国作家协会的会员证、获奖作品和证书 , 请法院看在刘永彪对社会的贡献上对其从轻处罚 。
法院则认为 , 虽然二人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 但犯罪情节太过恶劣 , 社会危害和影响太大 , 结果法院并没有从轻处罚 。
法院依法判处二人死刑 , 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赔偿受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 。
二人均不服从判决 , 提出上诉 。
2019年3月 , 浙江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 , 维持原判 , 依法判处两人死刑 。
2019年10月22日 , 两人被依法执行死刑 。

作家刘永彪
刘永彪的辩护人对于刘永彪被判处死刑始终持保留意见 , 他主要提出以下几点观点:一、刘永彪只参与杀害一人 , 且可能在其动手前该被害人已经死亡;二、刘在全案中起次要、辅助作用 , 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三、案发后二十多年 , 刘未再干过一件坏事 , 体现出放下屠刀、弃恶从善 , 真心悔罪的态度;四、刘潜心文学创作 , 并获得安徽省社会科学三等奖 , 对社会有一定贡献;五、刘在归案后马上供出同案犯汪某 , 属重大立功;六、本案已过二十多年 , 社会影响已淡化 , 应依照“历史犯从轻”的原则从轻量刑 。

对于刘永彪的辩护律师的言论 , 很多网友也提出了不同意见 , 虽然他说得都对 , 但从情感层面出发 , 如果刘永彪不死 , 对于死者于某和闵某祖孙三人是非常不公平的 , 而且还对两个家庭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 , 杀了四个人 , 毁了两个家庭 。
两人已经多活了22年 , 比起被他们剥夺生命的四人 , 他们又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赛半仙讲故事|“现世现报不待来生”这种说法靠谱吗?追凶22年后,真凶伏法】这是一起典型的现世现报不待来生的例子 , 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 善恶到头终有报 , 人间正道是沧桑 , 莫作恶 , 因为正义有可能迟到 , 但绝不会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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