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聚焦 因父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成都全聚焦 因父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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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聚焦|因父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法院判决大快人心】1月25日 , “因父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一案登上全网热搜 , 引起众多网友参与讨论 。

案件始末:

2020年1月6日 , 上海某物业公司的某员工因父亲生病 , 在向主管提交1月6日至1月13日的请假申请之后返回老家 。 1月7日 , 该员工收到公司请假申请未被批准的通知 , 但因为在返回公司的途中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 , 再次回家处理丧事 , 后于1月14日回到上海 , 并于1月15日正式复工 。
2020年1月31日 , 物业公司以请假审批未经同意、连续旷工3天以上为由 , 提前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 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 。
2020年3月27日 , 该员工申请仲裁 ,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4069.06元 。 仲裁委经审理 , 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5269.04元 。
物业公司不服 , 提起诉讼 。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属罔顾事件背景缘由 , 机械适用规章制度 , 严苛施行用工管理 , 显然不当 。 王先生主张其父于2020年1月7日去世 , 于1月12日火化下葬 , 并提供了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予以证明 , 公司虽不予认可 , 但无相反证据予以推翻 , 一审法院对此予以采信 。 物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理应支付赔偿金 。

物业公司不服 , 提起上讼 。 二审法院认为 , 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 , 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均负有切实、充分、妥善履行合同的义务 。 劳动者有自觉维护用人单位劳动秩序 , 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义务;用人单位管理权的边界和行使方式亦应善意、宽容及合理 。
最终 , 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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