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长达十年的神女王晶晶【温岭中学欺凌事件】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你只是丢掉了一条腿,而她失去的却是爱情!对啊,王女士被毁掉的只是前半生,而你们失去的却是中学的声誉!
鼓掌鼓掌
更新一下,看了该校校友说学校怎么怎么无辜,对此我还真不这么看
从学校的基本职责上说,学校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这个应该没有人会否认吧?
那么基本的育人职责怎么看呢?我觉得,不求毕业生都是社会栋梁,但是最基本的,不要成为社会的害虫,说白了,就是不要犯罪,这要求不过分吧?这也是所有学校存在的基本意义吧?我相信没有学校以培养罪犯为荣,而不以培养罪犯为耻吧?注意后半句,也就是说,学校如果培养出了罪犯,它理应感到羞耻,学校是失职的,因为学校有育人的责任
那现在刑事处罚出来了,一个人受到刑事处罚之后,他就是罪犯了,注意我的措辞,是罪犯了,那培养出罪犯的学校,理应羞愧难当,因为育人这个基本职能没有履行,那网友们对此有看法,很正常,网友们对此没有看法,那才见鬼了
所以该校并不是什么白莲花,校友是罪犯就给学校蒙羞了,学校当时的一些行为很明显是不够的,如果够的话,事态不会发展,现在新华网等官媒也都出来推动该事发展,这事闹这么大,青史留名了,只是很可惜,以这种不光彩的方式留下了名字,怪谁呢?不怪谁,怪自己,怪自己没有履行正确的育人职能,没有把学生教育好,往好的方向教育,培养出了罪犯,这是学校的失职,难道不是吗?
学校也不用装无辜,王女士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为什么学校当初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学生呢?不知道,或者是知道了也没有做,具体哪一个,已经不重要了,结果就是学校没有这么做,那学校就更应该当责任了,所以网友对学校有看法,我觉得没有错
天经地义为什么我知道呢?因为这是我们中学老师教育我们的,不知道为什么温岭中学没有教给他们的学生这些最基本的,为人处事的道理,在网络上公开他人信息是触犯个人隐私权的,在网络上对他们辱骂,情节严重者,是会触犯刑法的,这都不要说中学了,中学隔壁的小学的小学生,都能明白的道理,一句话,小学生都懂的,今天我以学校为荣,明天学校以我为荣,难不成你的学校教育你要在网络上辱骂他人,公开他人信息是给学校增光添彩的事?学校老师没有教育过,不要去侮辱他人?这都不要说小学生,一个幼儿园老师都会教育的事,不是吗?
很奇怪,为什么温岭中学的很多毕业生不懂呢?看来这个中学的育人
不行真的不行,枉为教育机构啊
惊了,居然贵校的校友有人在评论区质问我说:学校教育你不要作弊,不要抄袭,你敢说你没有作弊过?你没有抄袭过?
我的天呐,贵校校友正在不断滴在刷新我个人的道德观的下限,居然堂而皇之地说出有人作弊过,抄袭过这种事,还反问???????言外之意是你有作弊过和抄袭过了?
不好意思,我本人在国外上的大学,还可以公正客观滴评价一句,还是不错的大学,鄙人gpa还算不错,所以最后顺利研究生毕业,到毕业为止,我没有作弊过,也没有抄袭过,国外对于作弊和抄袭是0容忍,作弊抓到就是开除,抄袭的话,抓到一次,那门课直接fail掉,外加信用污点,能不能待下去都是问题
我顺利毕业了,所以我没有作弊过,也没有抄袭过,我很自豪地拥有国外好大学的文凭和学历,全部的课程成绩,干净,没有任何信用上的污点,欢迎任何人查阅,我也不止一次在求职等实践中,向母校申请成绩单,全部开心过审,木有问题,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做人堂堂正正,什么叫做坦然?此之谓坦然,不是把他人隐私公开到网络上,一顿乱骂,骂上十多年,这个不叫正义,这叫基本的道德观念的缺失,所以请贵校校友不要以己度人,这样的回复只能说明贵校连最基本的辨别剽窃是非对错道德观念都不存在了,真的是太难看了
我之所以这么说,也不是主观臆断,是基于一个客观事实:贵校出了罪犯,这一客观事实作出的评价,所以我没有主观臆断任何东西,贵校出了罪犯校友是事实,这没有什么argue的空间和余地,有道理,跟法官说去,法官断的案,我们只看庭审的结果,什么叫依法治国,我们不是法律,如果我们争论的是非对错有用的话,那还要法律干什么?如果大家都不遵守和尊重法庭的判决,那还要法官和法庭干什么?请贵校校友遵守尊重法律,学习法律,不要做法盲,否则就犹如贵校校友蒋某在法庭上的表现一般,非常的丑陋且难看,让人觉得贵校的教育极为失败,不堪入目,在全国网友面前: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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