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网 好消息! 黑龙江省电子专用发票“上线”了

text":"继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后 , 黑龙江省新办纳税人又迎来好消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推进工作安排 , 自2021年1月21日起 , 黑龙江省新办纳税人可以申领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 标志着电子专用发票正式在我省“上线”使用 。
记者注意到 , 电子专用发票较以往的纸质专用发票票面样式进行了简化 ,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变更为“项目名称” , 采用电子签名代替了纸质专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 。
【大庆网|好消息! 黑龙江省电子专用发票“上线”了】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介绍 ,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推行后 , 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纸质专用发票 , 也可以开具电子专用发票 , 电子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推行后 , 我省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 , 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 同时 ,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 , 我省税务机关将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 , 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 , 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用发票开具、发票状态查询和信息批量下载服务 。 税务部门还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实行“首票服务制” , 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 , 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 , 纳税人还可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电话等方式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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