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本职工作,但是又有一个很痴迷的爱好,你会不计回报的付出么

大学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律诗绝句。现在不敢喜欢了,掉钱眼里了,马斯洛需求的第一层还没办到,其他的就先别奢望了。▲■谢邀。当然会。不然就不叫痴迷了呀。痴迷是享受这件事本身,做这件事的过程就是最大回报,同时顺便收获它带来的其它回报,并且根据痴迷程度和自己的承受能力来选择忍受它带来的其它坏处。如果喜欢别人听你唱歌,那叫做痴迷被听见,不叫痴迷唱歌。另,痴迷的极端程度可以参见《月亮与六便士》,男主痴迷到简直是被他的爱好选择了,不止是不求回报,他甚至只能为了对画画的痴迷放弃掉他原有的一切。■爱好从来都是纯粹的支出,是不指望回报的。凭大多数人的天赋,是不大可能在爱好这事上收回成本的,简单点,不要那么功利,在不影响家庭生活品质的前提下,怎么搞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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