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 《民法典》实施后浙江法院出具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因为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 温州一对夫妻1月中旬向法院提起诉讼 , 希望尽快解除婚姻关系 。 但法院了解后认为双方应再努力修复感情 , 遂根据《民法典》立法精神出具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 给予双方一个月的冷静期 。
【生活报|《民法典》实施后浙江法院出具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月14日从温州瑞安法院获悉 , 这是《民法典》今年起实施后浙江法院系统发出的第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 具体包含冷静期设置、注意事项及法官寄语等 。
瑞安的池女士与徐先生2010年结婚 , 育有两子 。 池女士称 , 因性格、生活习惯、处事观念等不合 , 婚后双方时常争吵 , 丈夫无固定工作 , 经常赌博 , 对家庭毫不上心 , 子女抚养费均由自己承担 。 1月11日 , 池女士向法院提出诉讼 , 请求判决离婚 , 孩子由徐先生抚养 。
法官与两位当事人谈话 , 双方均表示无和好可能 , 但法官认为 , 双方有过幸福过往 , 现在婚姻出现裂痕 , 应努力修复感情 , 且孩子尚小 , 父爱或母爱缺失会对他们的健康成长产生影响 。 根据《民法典》维护婚姻稳定的立法精神 , 法官向双方送达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 届满后若坚持离婚 , 可到法院确认离婚协议 , 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及离婚证明书 。
来源:澎湃新闻 转自: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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