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视频 深圳葵涌办事处森林消防开出首张罚单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李帅林 何建超
近日 ,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森林消防中队(护林队)接到群众报警 , 称溪涌社区洞背村疑似山火火情 。 接到警情后 , 葵涌森林消防中队第一时间联合综合执法队前往扑灭火源 。 经查 , 火情由洞背村一农场看守人员焚烧垃圾造成 , 焚烧面积约4平方米 。 因火源位置位于林区范围 ,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 , 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 依法给予其警告 , 并处3000元罚款 。 据悉 , 这是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以来葵涌办事处开出的首张罚单 。
据了解 , 为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 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 保护大鹏新区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 规定禁火期从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5月9日 , 禁火区域为大鹏新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 。
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以来 , 葵涌办事处不断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和宣传力度 , 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 在巡查方面 , 通过“分组包干+重点防守”“人防+技防”形式 , 实现防火巡查全覆盖 。 在宣传方面 , 向近山企业、在建工地、农家乐等涉林单位发放告知书 , 制定并要求涉林单位落实“五必检”措施(即安全监管人员、防火应急预案、员工防火培训、防火设施配备、动火作业人员灭火器材操作熟练度) , 定期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自查、整改 , 自觉遵守“十不准”“六不烧”的森林防火规定 , 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
【光明网视频|深圳葵涌办事处森林消防开出首张罚单】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