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多家精选层企业股东违规减持

全国股转公司日前披露的文件显示 , 因减持未预披露 , 精选层企业德众股份监事被采取口头警示、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 球冠电缆和贝特瑞两家精选层公司董事也因减持违规被口头警示 。
为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 , 助力提高挂牌公司质量 ,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全国股转公司不断完善自律监管基础性制度 , 修订后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于2021年1月8日起发布实施 。
监事违规减持
德众股份于2020年11月27日在精选层挂牌交易 , 挂牌不久便有监事减持 。 上述文件显示 , 2020年12月2日 , 公司监事减持未预披露被全国股转公司口头警示;2020年12月22日 , 又有公司监事因减持未预披露、短线交易被采取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 。
骆自强、刘春、郭伟林三人组成了德众股份监事会 , 职务分别为监事会主席、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 。 招股书显示 , 前述三人持有德众股份的股份数量分别为232.30万股、9.20万股和116.03万股 。 除了在监事会任职 , 骆自强还任德众股份车险部经理 , 刘春任人力资源和行政部经理、总监 , 郭伟林任副总经理助理 。
德众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价为3.60元/股 , 精选层挂牌当日“破发” , 收报3.52元/股 。 2020年12月1日 , 公司股价大涨16.20% , 收报4.16元/股 。 随后一路下行 , 截至2021年1月12日收盘 , 德众股份收报3.04元/股 , 较发行价下跌15.56% 。
德众股份是一家以汽车销售服务为主、集多品牌4S店与多项汽车后市场服务为一体的专业汽车销售服务企业 。 2017年至2019年及2020年前三季度 , 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99亿元、17.56亿元、19.08亿元和13.7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985.54万元、3781.55万元、4915.80万元和3603.78万元 。
随着规模不断扩大 , 德众股份存货上升较快 。 公司表示 , 若未来整车价格大幅下跌、产品滞销 , 或出现管理不善等情形 , 存货可能存在减值风险 。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及2020年三季度末 , 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8212.24万元、3.09亿元、3.72亿元和3.50亿元 。
监管力度看齐A股
全国股转公司网站文件显示 , 2020年11月26日 , 贝特瑞董事违规减持;2020年9月22日 , 球冠电缆董事违反限售规定、减持未预披露及短线交易 。
【中国证券报|多家精选层企业股东违规减持】 值得注意的是 , 挂牌精选层后 , 贝特瑞副董事长岳敏的实际减持数量超过拟减持数量 。 公告显示 , 岳敏拟于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2月20日减持不超过100万股贝特瑞股票 。 截至2020年10月30日 , 岳敏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00.99万股 。 贝特瑞表示 , 本次超计划减持系股东操作失误所致 , 其知悉相关情况后 , 立即停止了交易 , 并向公司进行了说明 , 其本人不存在主观恶意减持的情况 。
据了解 , 对于关键主体减持股份的 , 精选层执行与上市公司相同的预披露要求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 精选层挂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控人、“董监高”人员计划减持股份的 , 应当及时通知公司 , 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其通过全国股转系统竞价、做市交易买入的股票除外 。 同时 ,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 , 前述拟减持主体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 , 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
除了减持违规 , 还有精选层公司因其他事项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 2020年9月21日 , 流金岁月股份回购违规 , 公司及董事被要求提交书面承诺;2020年9月29日 , 因公司治理违规 , 龙泰家居及“董高”人员被口头警示 。
专家指出 , 遴选出的新三板优质企业进入精选层 , 配套更优越的制度 , 引导持续规范发展 , 为其打开成长空间和上升通道 。 精选层企业应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 。
实施精准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实施 , 全国股转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 并于日前发布施行 。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 , 本次修订结合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后的市场变化 , 以“科学监管、分类监管、精准监管”为指导原则 , 充分体现了监管的力度、温度和差异度 。
修订后的细则有四大特点 。 一是扩大自律监管对象范围 , 确保监管的有效覆盖 , 将保荐机构、承销商、交易参与人、做市商和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等市场主体纳入监管对象范畴 。 二是着力实现精准监管 。 对市场主体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时 , 增加考量因素 , 完善从轻、减轻和从重、加重情节 , 进一步清晰市场主体的责任界定 。 三是优化自律监管措施程序 , 提升监管规范化水平 。 明确暂停解限售、建议挂牌公司更换相关任职人员、暂不受理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出具的文件、限制账户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须由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 。 四是公开纪律处分程序 , 提升监管透明度 。 新增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设置、会议工作程序、委员构成及职责等 , 公开纪律处分的决策程序 , 提升监管公开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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