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 泉州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从严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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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 , 也是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易发多发时期 。 昨日 , 记者从市应急局获悉 , 即日起至2月25日 , 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 ,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 从严进行处罚 。
检查烟花爆竹 零售点92家
2020年12月24日 , 由市应急局组织的检查组来到石狮市工业品日杂公司 , 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仓库、“四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 ,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仓储安全管理情况等 。
检查组有关负责人介绍 , 烟花爆竹旺季来临 , 企业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 合理规划进货量 , 严防产品积压和库存超标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 , 严禁超许可范围、超量储存、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
【闽南网|泉州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从严处罚违法违规行为】1月6日 , 由市应急局组织的检查组来到洛江区双阳聪聪烟花爆竹店爆竹店 , 查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等 。
检查组有关负责人说 , 零售店应按照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产品 , 不允许超量储存 , 不得销售超标违禁、假冒伪劣、非法生产、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 。
目前 , 相关部门已检查批发企业10家、零售点92家(洛江7家、晋江5家、石狮8家、安溪24家、永春31家、德化12家、泉州台商投资区5家) 。
存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业
随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来临 , 库存量增加 , 安全风险加大 。 为扎实做好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 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 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 相关部门决定开展此次检查 。
检查期间 , 各县(市、区)将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 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 做到不安全不承诺、不承诺不经营 , 根据销量合理安排进货量 , 库存达到饱和时 , 批发企业应停止进货 。
应急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信息化管理 , 督促批发企业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 对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 并会同公安等部门 , 采取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方式 , 通过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等 , 发现查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
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隐患问题 , 将责令整改 , 构成重大隐患的 , 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 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 严格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 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取得相关许可证的 , 立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 , 并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问责 。
工作人员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
中心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介绍 , 鲤城区、丰泽区全境和泉州开发区所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对于没有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 公安部门建议广大群众尽量不要燃放或者少燃放烟花爆竹 , 如果一定要燃放 , 需要提醒的是烟花爆竹必须是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的 , 同时要做到文明、安全燃放 。
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前应先了解本地是否实行“禁放”或“限放”政策 。 实行“限放”的地方 , 还应了解“限放”的时间和区域 , 并严格遵守 , 切莫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根据规定 ,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 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 , 请拨打110向公安部门举报 。 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将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理 。 (记者 王金植通讯员 陈庆超 文/图)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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