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铃快讯 榆林一小区多名业主拒缴物业费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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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快讯 榆林一小区多名业主拒缴物业费被起诉


多年来 , 榆林绿源小区因存在超容积率建设 , 无规划条件核实、竣工验收、人防等手续的问题 , 未办理产权登记 。 该小区业主虽多方奔走维权 , 但至今仍未拿到房产证 。
近日 , 因该小区多名业主拒缴物业费被榆林市绿源物业有限公司(榆林市普惠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 , 法定代表人李瑜)起诉 , 法院认定 , 业主的部分请求合理 , 绿源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存在不够到位之处 , 结合其实际提供的物业服务水平 , 法院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90%酌情计算业主李先生2016、2017、2018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李先生是榆林市高新区绿源小区一名房主 , 该房屋建筑面积162.2平方米 。 2019年1月27日 , 绿源物业公司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补签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物业服务合同 , 约定服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 相关费用的收费标准分别为:2016年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1.05元/㎡/月 , 2017年、2018年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0.9元/㎡/月 , 电梯运行费一层免收 , 二层0.23元/平方米/月起步 , 每增加一层加0.02元;垃圾费为30元/年/户 , 2016年公用设施、水电等公摊费为130(含)平方米以上每户每年270元 , 2017年、2018年公用设施、水电等公摊费为130(含)平方米以上每户每年240元 。 合同还约定了其他事项 。

绿源物业公司称 , 李先生拖欠其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5953元、电梯运行费1461元、垃圾费90元 , 共用设施设备水电公摊费750元 , 合计8254元 。一审法院认为 , 绿源小区业委会委托绿源物业公司对该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 , 并于2019年1月27日补签的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物业服务合同 , 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 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为有效合同 , 对该小区业主均具有约束力 。 李先生作为该小区业主 ,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物业费等费用 , 拖欠物业费等各项费用 , 构成违约 ,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 判决由李先生支付绿源物业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5953元、电梯运行费1461元、垃圾费90元 , 共用设施设备水电公摊费750元 , 合计8254元 。
一审宣判后 , 李先生不服提起上诉 , 近日 , 榆林中院二审认为 , 绿源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的提供者 , 本应积极收集业主针对物业服务提出的意见建议 , 为绿源小区提供更好的物业服务 。 但从业主提供的证据看 , 物业公司从2016年开始一直未与绿源小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也与业主发生了多次纠纷 , 绿源物业公司在此期间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存在不够到位之处 。 结合其实际提供的物业服务水平 , 榆林中院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90%酌情计算业主李先生2016、2017、2018年度物业服务费为5357.7元 。
据了解 , 绿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合同纠纷案 , 榆林中院对多个案件均以该理由改判 。
【风铃快讯|榆林一小区多名业主拒缴物业费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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