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发改委发文:大批械企迎来利好


导读:
高场强MRI、CT、超声、高端放疗、呼吸机、ECMO……
2020年12月28日 ,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共同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正式发布 , 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 , 2019年版鼓励目录同时废止 。
符合2020年版鼓励目录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 , 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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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235条 , 与2019年版相比——
修改88条 , 主要是对原条目涵盖领域进行了扩展;增加127条 , 增幅超过10%;重点增加了产业链供应链、制造业、中西部地区条目 。 2020年版鼓励目录落实了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 有关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对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 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 , 除《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 , 实行免征关税政策;二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和海南省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 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 , 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 鼓励类目录以往修订周期为3-5年 , 本次修订与上一版仅隔1年 , 是当前形势下进一步稳外资的重要举措 。 通过梳理目录条目 , 可以明确看出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 增加了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中西部地区条目 。
【【最新】国家发改委发文:大批械企迎来利好】12月16日~18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确定了2021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 , 其中提到:“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 , 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 。 ”显然 , 国家科技战略力量已经被置于非常重要的位置 。 这种工作思路在2020年版鼓励目录中亦有体现 。 具体到医疗设备领域 , “器械汇”梳理发现 , 与2019年版相比 , 2020年版鼓励目录在医疗设备及相关领域(不含医药制造)新增加的条目多达13项 , 分别是:
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制造高端放射治疗设备制造高端手术器械、理疗康复设备、可穿戴智能化健康装备制造危重病用生命支持设备制造移动与远程诊疗设备制造呼吸机、ECMO、监护仪、PCR仪制造微创手术医疗设备开发、生产:3D成像、电子显微系统、手术机器人、机械臂等钬激光和二氧化碳激光治疗类产品的研发、生产新型支架、假体等高端植入介入设备与材料及增材制造技术开发与应用氦气的经营在线医疗开发与应用服务现代高端装备的维护与维修、数字化生产线改造与集成、专业维修服务和供应链服务DNA编码化合物库技术研发此外 , 在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 , 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广西、西藏等地均有新增的医疗设备产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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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蓝色为新增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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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蓝色为新增条目
此前 , 今年8月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 , 正式公布的目录中 , 与医疗设备有相关领域的个别条目也有微小调整 , 具体如下:
在“批发和零售业”类目下 , 增加了“氦气的经营”;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类目下 , 去掉了“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服务”;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类目下 , 征求意见稿中的“现代高端装备的维护与维修、数字化生产线改造与集成、工业服务网络平台、工业电商、智能装备远程运维管理系统、预测性维护系统、专业维修服务和供应链服务” , 修改为“现代高端装备的维护与维修、数字化生产线改造与集成、专业维修服务和供应链服务” 。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 , 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 外商投资有利于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 当前 , 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了中国约1/4的工业产值、1/5的税收和1/15的就业 。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 外商投资企业在全球范围配置生产要素、布局供应链 , 具有参与国际经济循环的天然优势 , 带动中国境内上下游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 , 贡献了中国进出口总额的约40% , 也是国际循环的重要主体 。 所以 , 构建新发展格局离不开外商投资企业的积极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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