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咋 班里的“熊孩子”该咋管?教育部发话:确有必要可实施教育惩戒( 二 )


如果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 , 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 , 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
该咋 班里的“熊孩子”该咋管?教育部发话:确有必要可实施教育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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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9月1日 , 上海市华博利星行小学门口 , 学生戴着口罩依次排队等待进入学校 。

刺扎、辱骂……这些行为老师不能做!

在明确教育惩戒合理性的同时 , 《规定》也对教师的管理行为作出限制 。

《规定》明确 ,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 ,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该咋|班里的“熊孩子”该咋管?教育部发话:确有必要可实施教育惩戒】(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 , 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 , 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

上述《规定》将自2021年3月1日开始施行 , 给教师和“熊孩子”的行为划出“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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